词条 | 判教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判教分类:【文化精萃】 详称“教相判释”,简称“教相”、“教判”、“教摄”。佛教名词。即判别或判定佛所说各类经典的意义和地位,各个宗派为调和佛教内部的不同说法,树立本派的正统和权威,对先后所出经典从形式到内容给予重新安排和估价,分别深浅、大小、权实、偏圆等,用以确定本宗为佛的最完满说教。此种方法,在印度佛籍中已开始运用,如《法华经》分大、小二乘,《楞伽经》分顿、渐二教,《涅?经》分五味,《日深密经》分有、空、中三时,《大智度论》分“三藏”和“摩诃衍”、“显露”和“秘密”,《十住毗婆沙论》分“难行道”和“易行道”等。在中国,大小乘佛典同时流行,判教在宗派理论上占更重要地位。南北朝时有所谓南三北七;隋、唐各宗均有自己的判教说法,如天台宗智凯分五时八教,三论宗吉藏分二藏三法轮,法相宗窥基分三教,华严宗法藏分五教十宗,净土宗道绰分二门等。 中国佛教名辞,全称为“教相判释”,即判别或判定佛教各类经典及各种宗派学说教理的地位和意义。它实为中国佛教的重要方法论。判教是中国佛教统一思想的趋势与佛教宗派性矛盾斗争的产物,是中国文化对外来文化消化的结果,体现了中国佛教的融摄精神。它以本宗派的理论为标准,对各派学说及其所奉经典作系统的分置、安排,而把自己的理论放在整个系统的最高层次,定为佛教的最上乘理论,真正的圆教。中国第一个判教者是晋宋时的慧观,将全部佛教分为“二教五时”。南北朝有所谓“南三北七”。“南三”指南朝的三种,把佛说分为顿、渐、不定三教。“北七”指盛行北朝的七家。天台宗的智提出了“五时八教”的判释。“五时”是说佛的讲法分先后五时,第一时“华严时”,讲《华严经》;第二时“鹿苑时”,讲小乘教;第三“方等时”,讲一般大乘,如《大集》、《宝积》等;第四“般若时”,讲《般若经》;第五“华法涅?时”,讲《法华经》、《涅?经》。所谓“八教”是从形式和内容两方面分佛教为八种,即“化仪四教”和“化法四教”。“五时八教”的判释重点在“化法四教”(藏、通、别、圆),以《法华经》为纯圆教,是天台宗的独特主张,故称为“天台四教”。这种判释使各种教义有高下区别,又能并行不悖,表现了天台宗的汇通圆融性格。天台宗的判教主张对后来中国佛学的发展有巨大影响,华严宗就曾部分吸收了它的观点。三论宗的创始人吉藏认为,佛的所有言教一律平等,并无高下的区别,但可以把佛说分为两类:从法讲,有菩萨藏和声闻藏;从人讲,有大乘和小乘。但各种说法无不归于究竟。此说没有严格的宗派性,但从发展的观点看,没有自己独特的造诣,只是守经注述而已。法相唯识宗依据《解深密经》主“三时”说,认为佛的一代教化是:初说“四谛”,次说无自性(空),最后说“三自性”。此说虽与传统佛教历史较相符,但缺乏创造性,因此在哲学上也没有多大建树。华严宗吸取前人的判教说,提出了“五教十宗”说。体现了它全摄并收、圆融无碍的宗风,标志着中国佛教义理的完全成熟,是中国佛学理论的集大成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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