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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功能系统之美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功能系统之美

分类:【传统文化】

当我们前文探讨中国建筑之物质与精神的双重文化性格时,实际上已经触及了建筑文化的功能系统。从总体而言,中国建筑功能齐全。其物质性功能满足人的生理要求,居住舒适,冬暖夏凉,挡风避雨,有利于人在建筑环境之中的一系列生存、生产、生活活动;其精神性功能,也是多方面的。而且,两者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物质性功能与精神性功能的关系

一方面,建筑的精神性功能须以物质性功能为基础。

打开中国建筑史,可以说,没有一种建筑是不具备一定的实用性功能的,关于这一点,前文已有论述。

另一方面,具有实用功能的建筑,有待于发展其精神性的艺术审美意义,而且,只有既实用又美观的建筑才是健全的。一般而言,这种健全的建筑在中国古代屡见不鲜。那些位置高爽、朝向好、采光充足、平面布局合理、坚固耐用而又讲究美饰、形象悦目的建筑,无论在生理抑或心理上,都是令人惬意的。中国古代文化思想强调和谐,讲求中和、中庸的人生理想与人伦观念,建筑文化的和谐之美则往往表现在其 “双重”功能上。

当然,历史上确有不少建筑尚未达到这种和谐境界。比如,最原始的茅舍,低矮、狭窄、潮湿,“茅茨不翦”、“茅茨土阶”,风雨飘摇,想必亦不甚稳固,虽可能稍事美化,却无法在“双重”意义上尽如人意;古道驿站、荒村野店,具备一定的实用性功能,然而,灾害、战乱、经济剥削使人连最起码的温饱尚不可得,那些民居窝棚、陋街僻巷当然不可能怎么美; 而那些供统治者休憩盘桓的宫殿,有时却由于过度地追求其精神意义,用今人的眼光看,居住其间的帝王将相、名门望族,也未必很舒适,过度追求精神意义反而损害了一定的实际用途。

然而,这种“双重”功能分离、对立的建筑历史现象的出现,并不等于说,中国古代无视对建筑“双重”功能和谐境界的执意追求,有时,历史总是让人处于不能两全的尴尬地位,这就是所谓 “非不为也,是不能也”。

这样,我们在探讨中国建筑的“双重”功能之际,又发现了决定中国建筑之美的一个模糊领域,或者可称之为“中介”。中国建筑,一旦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的生理需求,就必然给人带来一定的生理性快感,这种快感必然放射到人的心理领域,引起心理反响。

生理性快感虽然并非美感,却是激起美感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生理基础; 同时,凡是悦目、惬意的建筑形象,或者说,能够在人们心理上激起美感的建筑美,必然是一定的生理性快感的心理升华。

因此,中国建筑的葱郁的东方情调,既是物质的、精神的,又不是单 一的物质或精神的;既是生理的、心理的,又不单 一是生理或心理的,而是处于物质、精神、生理、心理之际,它的美及美感是中国建筑的又一个“模糊”,是一种连结生理与心理的 “暧昧” 与 “灰”域。

中国建筑精神性功能探寻

过去许多有关建筑功能的著述往往将中国古代建筑的精神性功能简单地理解为艺术审美功能,其实是不全面的。

比如大名鼎鼎的北京长春园西洋建筑,是被焚的圆明园的一个重要景区。它的艺术审美功能是毋庸待言的,而除此之外,它还兼备葱郁的认知功能,有一种理性之美。

第一,中国建筑文化在世界建筑文化史上自成一格,其民族个性之鲜明强烈,当可媲美于欧洲、印度、埃及等古代建筑文化。但中国建筑文化实际上并非是一个绝对封闭的文化系统,凡是美的建筑文化,即便是异国情调,仍然可以为中华民族的建筑文化之大泽所吸纳与改造。西洋楼建造在中国的圆明园,它们以“西洋”为基调,糅合 “东土”“语汇”,创造出在当时东西方人士看来都颇“中意”的建筑美。比如,西洋楼建筑群平面布局为东西向中轴对称,纯为西式,为华夏园林建筑自古以来所罕见,又能适当 “照顾”东方人的园林“口味”,在此主轴线布置三重建筑,隔断视线,避免西方式的过于直露;又如,西洋楼建筑环境遍用西式“大水法”,喷泉水池,蔚为主调,这为中国古代园林建筑水趣所无。但如海晏堂西部水法,装饰以中土传统的铜铸鸟兽畜虫之十二属形象,而不用西方古代的裸体雕像,可谓匠心独运;又如,建筑物的平面、立面安排虽全为西洋做法,但屋顶又采用不起翘的、经过一定改造了的硬山、庑殿、卷棚、攒尖等传统法式。这本身已经说明,西洋楼建筑群的美,其实就美在中西两方的“中介”处,美在其“模糊领域”,这种中西之间的“模糊”,本身是一种美,同时,对后人而言,又有 “记录” 中西建筑文化交流史的特殊认知作用。

第二,从圆明园西洋楼建筑群由洋人构思监造,到不久被洋人以武力夷为废墟,活现了近代中国一段最黑暗、最令人深感悲痛与耻辱的历史。西方的文化渗透与武力的“船坚炮利”之侵略的交互进击,使老大东方帝国满目疮痍。西洋楼在东方大地上的建立和遭到毁灭,说明古老的中国社会同样具有一种向往西方文明的“内心”要求,但倘若不经过一场天翻地覆的改变社会制度的革命,这种要求不过是一场悲惨的梦。

第三,从西洋楼景区的建造,还可隐约看到当时清统治者的某种带着时代特点的思想情状。虽则,清高宗对西洋“奇珍异宝,并无贵重”,“独于天文数理,沿袭其祖父康熙帝从传教士研习前例,时加奖掖,而属于机械范畴的自鸣钟、喷泉之类,虽引起他的好奇,但仍有鉴于玩物丧志之诫,除历算以外,都视为消遣末艺”(童隽《北京长春园西洋建筑》,《圆明园一》)。不过,这毕竟是欧洲建筑文化于十九世纪首先敲开中国大门,进入皇居领域,其意义当然并非囿于帝王个人的历史行为,而是时代的需要。

由此可见中国古代建筑的认知性功能是显而易见的。大凡建筑,都具有这样那样的认知意义,就是说,在其精神性功能中,并非仅仅具有艺术审美功能。建筑是民族的标帜、时代的镜子、历史的物质性“凝聚”、人生内容的“积淀”。西方古代早有建筑是“石头的史书”的精辟文化观,那种所谓“建筑就是建筑,它就是它自己,什么都不反映”的观点,其实是人为地隔断了建筑文化与其余一切社会文化的内在联系。

又如,中国佛教与道教建筑固然往往是美的,也常常具有一定的认知功能,同时,它们还兼备强烈的宗教崇拜功能。崇拜发生在人与神之间,神是幻想虚构的“存在”,实际上是巨大盲目的自然力量与社会力量的极度夸张,是对人的主体性的压迫,说明人尚未真正把握自然与社会的本质规律。

因此,仅就中国古代建筑美的精神性功能系统而言,它是一个包括艺术审美、认知有时兼有崇拜因素的复杂的整体。那么,这三者之内部关系如何呢?

精神性功能三大因素的内部联系

在中国古代建筑美的精神性功能系统内部,审美是认知的感性情趣,认知是审美的理性沉思;崇拜是精神的迷狂与理性的丧失,但崇拜又是人在神面前跪着的一种假性审美、假性认知,它往往与审美、认知同时存在,又可以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成为审美、认知的前导。崇拜可以是审美、认知的史前形式,是审美、认知的异化、假性化。随着社会实践的无限深入,崇拜这种“假性近视”,是可以 “治愈” 的。

在中国建筑精神性功能所包含的这三大因素中,存在着既“二律背反”又“合二而一”的辩证关系。这种关系又是一种“模糊”、“暧昧”与中介,是一种“灰”调文化 (图二)。

图二 苏州园林花窗的审美功能在于它是建筑内外部空间的“模糊”与 “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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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22:2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