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劳动改造管教队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劳动改造管教队分类:【地域文化】 简称“劳改队”。人民民主专政机关之一。是监管已经判决并适宜在监外劳动的一般反革命犯和其他刑事犯的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渤海、胶东两区均已建立,称劳动教育所。1955年5月,改称劳动改造管教队。后不断改建和扩建,先后建有渤海、潍坊、潍北、济宁、青岛、菏泽、临沂、泰安、德州、聊城、北墅、湖田、淄博等32处劳改队。劳改队根据犯人人数和生产需要,设置小队、中队、大队等机构,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队长、政委分工负责制。其任务是组织犯人从事农业、工业、建筑工程等生产劳动,并结合劳动生产进行政治教育、文化教育,使他们养成劳动习惯,掌握生产技能和文化知识,改恶从善,成为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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