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匠籍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匠籍分类:【传统文化】 古代官府手工业中为工匠设立的户籍。其目的是为了便于控制手工业者,为他们服务。匠籍制度起源很早。《国语?齐语》载:“工商之乡六”,“工之子恒为工”,说明工奴集中居住,世袭为工。到了唐代,随着官府手工业的发达,这一制度也日益强化,唐代不仅规定工匠须在官办的手工业作坊里轮班服役20天,而且为了便于征役还将工匠编入“团火”组织。《新唐书?百官志》载:“凡工匠以州县为团,五人为火,五火置长一人。”宋代官办手工业中,由官府出钱雇用工匠(称“当行”)并每年进行一次技术考核,根据成绩将工匠分作三等,按等分给衣物钱粮。元代匠籍制度带有军事性质,官府将战争中获得的俘掳和掠取的工匠编为匠户,部分赏赐王公贵戚,部分编为军匠和官局人匠(统称“系官匠户”)。官匠户身份和奴隶相似,每月仅能得到维持生活所必需的口粮盐钞。元代统治者规定,匠户代代相传,不得脱籍,不得转业,眷属婚配也受管制,家属限定4人,但可免除其他科差。明代匠籍制度稍有松弛,但也规定匠户不能脱籍,不得服官,服役分轮班、住坐、存留3种形式。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对轮班匠实行输银代役、征价类解的办法,但匠籍不变,清顺治二年(1645年),匠籍制度正式废除。匠籍制度是官府通过经济外的人身强制办法直接占有剩余劳动的一种形式。这一制度严重干扰了工匠正常的生产和生活,成为套在他们的身上的枷锁,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