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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十二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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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十二因缘

分类:【文化精萃】

佛教名词。又称“十二缘生”。佛教认为,一切有生命的个体均依循十二层因果关系而进行流转。这十二层因果关系是: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即由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处,六处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在此说法的基础上,形成佛教“三世轮回”的学说。佛教修行的目的,即在于摆脱“十二因缘”的束缚,跳出轮回的“苦海”。

佛教三世轮回最基本的理论,亦称“十二缘起”、“十二支”。即:(1)“无明”,为无知无觉的未生阶段;(2)“行”,为由无明而产生的善不善等行为,使之向与其行为相应的处所投生;(3)“识”,指托胎成形,具有心识;(4)“名色”,为胎中的精神和物质状态,相当于胎儿之将生阶段;(5)“六处”亦作“六入”,指眼、耳、鼻、舌、身、意,已生长完备,相当于婴幼儿阶段;(6)“触”,指开始接触事物,相当于童年阶段;(7)“受”,指感受苦乐等,相当于青年阶段;(8)“爱”,指贪等欲望,相当于成年阶段;(9)“取”,指追求执取等思想。(10)“有”,指由贪爱求取等思想引起的善不善等行为;(11)“生”,指来世之再生;(12)“老死”,以生为缘,便有老死。上述“十二支”(十二个阶段)构成总的因果循环链条,每支之间顺序成为一对因果关系。这些因果关系,配合过去、现在、未来“三世”,又可概括为两重因果(两个因果过程),即“由无明、行二支构成“过去因”,识、名、色、六处、触、受、五支便是“现在果”;由爱、取、有三支构成“现在因”,生、老死二支便是“未来果”,总称为“三世两重因果”。佛教据此构成三世轮回的基本理论,认为任何有生命的个体,在未获“解脱”前,均依此规律在“三世”、“六道”中生死流转,永无终期;世人贫富贵贱寿夭之差别,及社会中诸多不平等现象,皆源于此。佛教僧众修习之最终目标,便在于摆脱此十二因缘束缚,解脱三世轮回苦难,进而达到“涅?”最高境界。参见“缘起”与“轮回”。

亦称“十二缘起”,佛教最基本的教义之一,为释迦牟尼所传佛法。释迦牟尼用它来解释业报轮回,因而使业报轮回这一为古代印度各宗教所共有的观念具有了鲜明的佛教哲理性。十二因缘被用于解释众生生死流转的因果关系,目的是为了说明一切众生都是由十二因缘会合而成,任何一个有情有识的生命体在未获解脱之前,都由这十二因缘决定而处于三世流转、业报轮回的过程中。十二因缘的具体内容是:(1) 无明愚痴无知;(2) 行 由无明而产生的善或不善的行为;(3) 识 托脱之时的心识;(4) 名色 胎中的精神状态和物质状态;(5) 六入 胎儿的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种感官;(6) 触 出胎后开始接触事物;(7) 受感受苦乐;(8) 爱 人的欲望;(9) 取 追求索取;(10) 有 由欲望引起的行为;(11) 生 来世再生;(12) 老死 来世既然有生,亦必将老病而亡。以上十二因缘中,(1)和(2)为过去二因,(3)至(7)为现在五果, (8)至(10)为现在三因, (11)和(12)为未来二果。这五因七果决定了众生的过去、现在、未来三世不断流转的过程。原始佛教时期,十二因缘只是一种神秘的宗教人生观,大乘之后,佛教徒又用它的基本原理来解释世界的生成变化。

原始佛教的基本教义之一。又称 “十二缘起”。所谓“缘起”,就是“诸法由因缘而起”,这是佛教最基本的理论,是全部佛法的理论基础。所谓 “因缘”,就是关系与条件。在佛教看来,一切事物或者现象的生起,都是一种相互依存、互为因果、互为条件的关系,用佛陀自己的话说,就是 “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 此无故彼无,此灭故彼灭。” 原始佛教的缘起论主要是针对人生问题来谈的,它把生命过程分为彼此互为因果的十二个环节,以此来阐明人生痛苦的终极原因。这十二个环节是: 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无明”就是愚昧无知,即对佛理的无知;“行” 指由于无明而引起的各种行为与意念; “识” 指投胎时的心识,是先于形体而存在的精神统一体; “名色” 指胎中已具有身心的生命体,名即心,色即身; “六入”又名 “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等六种器官,指具备了身心的胎儿进一步发育出六种器官而处于即将诞生的阶段;“触” 指胎儿出生后六种器官与外界事物的最初接触,相当于幼儿阶段; “受” 指六种器官与外界接触后获得的苦乐感觉,相当于童年阶段; “爱” 即贪爱,主要指物质贪欲与男女情爱,相当于青年阶段; “取” 指由贪爱引起的追求执取,相当于成年阶段; “有” 指由贪爱与执取而引起善恶行为,由善恶行为而招致相应的果报,即所谓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生” 指由于善恶果报导致来世的诞生; “老死” 指有生必有死,来世之生仍将趋于老死。佛教认为,人生就是这十二个互为因果的环节所构成的流转过程,即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这就是 “十二因缘”。其中每个环节的两个概念都是因果关系,例如,无明缘行,无明是行的原因,行是无明的结果,其它依此类推。若从结果逆推,那么人生一切痛苦的终极原因就是无明,芸芸众生由于无明而沦于生死轮回的苦海之中不得解脱。

即十二缘起。旧称“十二种”。佛教基本教义之一,是佛教的人生观。包括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等十二个彼此成为条件或因果联系的环节,称为“十二支”或十二有支”。无明、爱、取三支,属“烦恼”;行、有二支属“业”;其余七支属“苦”果。(1)“无明”缘“行”: 人们生死流转的根本原因是“无明”,即不懂得佛教之道理。以此便产生各种“行(为)”,造各种业;(2)“行”缘“识”: 有了“行”业,招感“识”去投胎受生;(3)“识”缘“名色”:“识”与胞胎凝合一起,胎儿尚未成形,称为“名色”;(4)“名色”缘“六处”: 一段时间后,名色渐至成熟,形成眼、耳、鼻、舌、身、意“六根”,亦称“六入”;(5)“六处”缘“触”: 婴儿出生,接触外界事物,叫“触”;(6)“触”缘“受”: 同外界接触便有各种感受,如苦、乐、不苦、不乐等;(7)“受”缘“爱”: 好的感受便产生贪求或渴望、爱恋;(8)“爱”缘“取”: 由爱恋而产生追求和执取;(9)“取”缘“有”: 由于追求而引起可能招致将来苦果的诸业(有);(10)“有”缘“生”: 有了新的惑业,必然导致“来世”之再生;(11)“生”缘“老死”: 有生必有老死;(12)再循环至首。此十二环节构成了生命的不断循环序列,它的次序可以顺观,亦可逆观。佛教就此结合“三世”(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提出了“三世二重因果说”,用以说明有情生命个体的三世因果轮回关系: 无明、行二支为“过去因”,识、名色、六处、触、受则为“现在果”;由爱、取、有三支作为“现在因”,生、老死二支则成为“未来果”。

人生是苦,苦的原因则是“集”。“集”是指一切事物都是由因、缘和合而成,没有自体,这种因缘和合既表现为各种因素协同而形成的空间结构关系,缘散即灭,缘聚即有,又体现了由此而决定的生死更替的时间性因果关系。所谓的解脱,一方面是摆脱空间的不真实、虚妄而进入绝对真空的如如之境,一方面是超越生死轮回、无常迁变而进入不生不灭、不动不变的真常状态。这二者是相互联系,不可暂离的,真实无妄自然不迁变,真常唯一自然非虚妄。而佛教的十二因缘说,就主要是从因果关系和时间意义上具体说明作为苦因的“集”及佛教特有的三世生命世界的。

十二因缘包括: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其相互关系如下:

无明缘行:无明是对佛教真理的昏昧无知,是先天的浑沌习气和惑欲,如对人生的“常见”和人本身的“我见”。行是一种意向性精神活动,是无明引起的趋向和取舍活动。无明缘行,说明由于与生俱来的对佛法真理的无知而打破了浑沌的无知无欲的状态,导致趋向世俗的意志活动的生起。

行缘识:识指受胎时的心识。行化生出一种有取舍、爱恶的心识,这种心识在行的牵引下投向所选择的处所受生。

识缘名色:“名”指胎中的分别精神,“色”指胎中的形质、肉体。名色表示胎儿的精神与形体。“识缘名色”,指行牵引下的识投向选定的母胎后与母胎中的形质要素相结合而形成的具有初步的心识和肉体的胎儿。

名色缘六处:“六处”也叫“六入”,指眼、耳、鼻、舌、身、意的器官,称为“六根”(意根为心)。此时胎儿由单纯的名色分化发育成各种认识器官,已然发育成熟,即将诞生。

六处缘触:触指触觉。此指胎儿出生后,六种认识器官与外界发生接触而产生的初步的感觉。时为幼儿阶段。

触缘受:受指感受,分为苦受、乐受、不苦不乐受三种。指感觉进一步发展为感受,指人的心识已然能够对外界的事物于自身的利害作出反映,从而导致情绪的产生。时为儿童阶段。

受缘爱:爱指贪爱、欲念,是成熟的感情和愿望。人进入青年时期后就从感受和情绪发展产生成熟的情感。

爱缘取:取指执取获求和占有。成年之后,单纯的情感转化成强烈的贪欲,执著地追求外界一切可享受的东西。

取缘有:有指由执取而产生的现世的意向活动,这种意向活动能够导致未来的果报,故名为“有”。

有缘生:生指来世的受生。由于前述爱、取、有所造的业力,尤其是有所导致的意向性使生命活动继续向前延进,不可终止,从而导致来世的受生,使生死轮回流转不已。

生缘老死:生必衰老,衰老必然导致死亡。一般人死后由于前业未曾消尽,仍要由于前业的业力迷妄而产生无明,从而导致再次的生死轮转。

十二因缘是生命流转的时间世界,其中无明、行是前世造业之果,又是招致现在果之因,属过去世;识、名色、六处、触、受为现在果,是过去世的无明、行导致的,爱、取、有为现在因,能招未来果,此八支为现在世;生和老死为未来世。如此十二因缘涵盖了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三世,其中过去因招现在果,现在因招未来果,包含两重因果,故名“三世两重因果”。

十二因缘涵盖了生命活动的全部历程,而且是一种循环往复的过程。三世轮回包含了精神、肉体(物质)两个方面,无明、行、识是精神,名色、六处,指精神与肉体相结合而形成现实的人,触、受、爱、取、有是人在肉体规定下的精神、认识活动;生、老死表明肉体、精神结合而成的人的生存状态,老死之后精神与肉体分离,又回复到精神。精神是轮回的主体,贯穿了整个过程,而肉体和物质只是由精神所选择的辅助部分,只参与生命活动的中间一段,而且是贪欲、染污之源,是精神受到染污的原因,由于受肉体贪欲习气的影响,人死后的精神仍然是不纯粹、不清净的,依然是无明的,这又导致下一次的趋向世俗肉体,再一次被污染,如此循环往复,使人一直轮转于生死圈中,饱受痛苦煎熬,永世沉沦。

十二因缘扩展了人生活的世界,从现在世扩展到过去世与未来世,从单纯的人生扩展到精神(灵魂、识)的自我演化,并且说明了精神与肉体、现在与过去、未来的相互依存关系和连续性,指出人生痛苦的原因和其产生、发展、深化的过程。无明是轮回的根本原因,人对佛法、自我与世界的无知导致了精神的堕落,堕落的精神选择了染污的肉体,肉体的贪欲、无知更加加深了精神的堕落,使回复到自身后的精神的无明习气更加浓厚,开始了下一次的堕落。因此人生轮回的过程是无知、罪孽和痛苦一步步加深的过程,是恶性的循环。无明一方面是精神堕落的原因,一方面又是由前世肉体的染污导致的精神堕落的结果,因此产生无明的原因事实是肉体的贪欲,作为物质要素的肉体在整个生命过程中起的是坏的污染精神的作用。所以原始佛教对肉体是抱着蔑视、否定的态度的,认为人身只是一个臭皮囊,无可留恋,而且人身是有形质的有限的存在,是无常的。佛教对肉体的这种彻底否定的态度,与中国传统文化是根本矛盾的。中国儒家重视现实生活,强调“人之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伤”。道家则更是重身爱生,强调人的现实生活和肉体生命的延续,并且把肉身作为长生不老的现实基础和根本前提,把人身作为炼丹修道的丹炉,主张肉身成圣、白日飞升,后来的道教丹士还认为佛教只修性(精神),不修命(身体),是难以入圣的万古阴灵,不能真正地超脱。

十二因缘及因果报应观念对中国民间信仰有很大影响,民间流传的许多转生故事都表现了灵魂转世的思想,丰富了中国民间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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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6:4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