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洋通商大臣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南洋通商大臣分类:【传统文化】 晚清官名。简称南洋大臣。因曾驻上海,又称上海通商大臣。咸丰十年底(1861年初),清政府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改五口通商大臣为南洋通商大臣,列于总理衙门之下,但无隶属关系。掌东南沿海及长江各通商口岸通商、交涉事务。所办事项由总理衙门转承。初由江苏巡抚薛焕兼任。同治二年(1863年)由李鸿章兼任。同治六年(1866年)曾国藩以两江总督兼任南洋通商大臣,此后,该职一直由湘系官僚专任。同治十二年(1873年)定制,南洋通商大臣由两江总督例兼。势力仅次于北洋通商大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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