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卷伴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卷伴分类:【传统文化】 宋代岭南少数民族婚俗。宋时两广南部一带少数民族(或包括部分汉族),女子比男子多,婚嫁不守中原礼节。男女青年若互相倾心,便可私订终身相许之盟,男方再暗置聘书于女方父母住处,二人便相与私奔。父母失落女儿,必知有聘书于屋内床枕边,索得后或声称要诉讼之,其实一般都予默认。待女儿生子,与女婿备礼来归,父母起初不肯接纳和承认,小辈便先送上酒物薄礼,待父母佯怒平息之后,再请邻里帮助祈恳,父母终于允准,即收聘财而后行翁婿之礼。以上是大姓富裕之家的情况,若一般贫苦之家,有女惟恐人不诱去,故有人来诱而女儿不愿,父母还常强迫女儿随之而去。当地风俗并不以此为怪,称为卷伴,谓其卷诱而结成伴侣。北方商人常借此风俗在当地诱拐妇女北归,甚至强行窃人妻、女逃移他所而安居自若的事也经常发生。这样,一些妇女已被人卷以为伴,已而复为他人卷去,以至有历经数卷而未已者。或有前夫诣官诉讼,自陈妻子为人卷去,官府追究,往往此前夫亦是卷他人之妻。官府便规定,惟其亲父母、兄弟及初卷娶者所诉,才令其女归始初卷娶之家。 又称抢婚。壮族古老婚俗,源于原始掠夺婚。《桂海虞衡志》卷十载:“南州法度疏略,婚姻多不正。村落强暴,窃入妻女以逃,转移他所,安居自若,谓之卷伴。言卷以为伴侣也。”这种婚俗直到清代仍很盛行。还有 一种佯抢式的“卷伴”。青年男女经过“倚歌择配”自定终身,取得父母默认后便采取“卷伴”私奔的结合方式,直至生子乃归认亲。 |
随便看 |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