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唐大诏令集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唐大诏令集分类:【文化精萃】 唐代各朝皇帝发布诏令汇编。北宋宋敏求编。一百三十卷。此书是在其父宋绶早有纂辑的基础上整理而成。于神宗熙宁三年(1070)成书。分帝王、妃嫔、追谥、册谥文、表册文、皇太子、诸王、公主、郡县主、大臣、典礼、政事、蕃夷十三门,一百五十四目,收文1963篇。其中政事门和蕃夷门,篇幅占全书的三分之一以上。对当时政治、经济、法律、选举、职官、婚姻制度以及民族关系等多有记述。所编诏命《新唐书》未收,《旧唐书》也多有缺漏或错讹,是研究唐代历史的原始资料之一。但本书所收也有遗漏。自宋至清只有抄本流传,并缺失二十三卷。清光绪年间,南浔张均衡据明抄本刻印行世,收入《唔园丛书》。1959年商务印书馆根据旧钞本与刊本等校勘出版。 唐朝皇帝诏令汇编。北宋宋绶、宋敏求辑。130卷。有商务印书馆1959年标点本。辑唐高祖至哀宗(618―906年)年间历朝皇帝所颁发的诏令、制敕等。内容多涉及皇室及朝廷、地方政府的政事。分帝王、妃嫔、追谥、皇太子、诸王、诸王妃、公主、郡县主、大臣、典礼、政事、番夷等篇。皇帝以诏令制敕方式具体规定中央及地方的政事活动,补充了正式律典有关规定的不足。 书名。宋宋绶、宋敏求辑。宋绶,生卒年不详。字公垂。其子敏求 (1019―1079),字次道,赵州平棘 (今河北赵县) 人。关于编者,《宋史?艺文志》原题宋绶,清代书目改题宋敏求。据敏求《序》可知本书最早由宋绶编纂,后由宋敏求整理。于宋神宗熙宁三年 (1070) 成书。凡130卷,下分30门,汇编唐代各朝皇帝所发布的诏令,保存了诸多唐代宫廷和政治的直接史料。诏令作为封建统治时代的正式政治文件,本与 《起居注》、《实录》 同具重要研究价值,但唐代实录仅存顺宗一朝,其余全部散佚。新、旧 《唐书》、《通典》、《唐会要》等又有的不收诏令,有的收亦往往加以删节。在此情况下,全部原文照录的这部诏令集,往往可以纠正其它史书的错谬,并在有些材料仅录于此书时,补充其它史书的不足。可惜此书宋代编成后,宋、元、明三朝俱未刊刻。世间仅流传的抄本又已残缺23卷 (14至24卷、87至98卷)。清光绪年间,张钧衡根据明抄本整理印行此书,收入《适园丛书》 中。1959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标点排印本,是以铁琴铜剑楼顾千里和翁同和的旧抄本为工作底本,并参校张钧衡《适园丛书》本校订而成。 唐代诏令汇编。北宋宋敏求编。130卷。敏求之父宋绶曾汇集唐代诏令,未及编次而卒。敏求整理其父旧稿,重加编订,厘为帝王、妃嫔、追谥、册谥文、哀册文、皇太子、诸王、公主、郡县主、大臣、典礼、政事、蕃夷等13门,154目。凡收文1,963篇,80余万字。唐代诏令,《新唐书》未收,《旧唐书》虽载但多缺漏歧异,故是书可备遗证讹,补正史书。其中《政事》、《蕃夷》二门,篇幅占全书三分之一以上,对唐代政治、经济、法律、选举、职官、婚姻制度及民族关系等记述甚详。为世所重。其他如《即位赦》、《改元赦》、《册尊号赦》、《南郊赦》及《巡幸》、《刑法》、《恩宥》诸篇,反映社会资料亦多,深裨于唐史研究。然所收仍有遗漏,部分诏令删节过甚。书成于神宗熙宁三年(1070),有敏求自序。惜世无刊本,仅有抄本流传,多所佚脱。今缺第十四至二十四卷、第八十七至九十八卷。清光绪年间收入《适园丛书》,别有日本昭和八年(1933)铅印本。1959年商务印书馆据顾广圻、翁同?等旧校本加以校订,出版断句排印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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