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商鞅重农抑商的思想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商鞅重农抑商的思想分类:【传统文化】 战国时期活跃于历史舞台上的诸子百家,无论是力倡“耕战”的法家,还是鼓吹“仁政”的儒家,抑或是主张“无为”的老庄和畅言“兼爱”的墨家,以及朝秦暮楚、游说四方的纵横家,他们的政治学说和经济思想都普遍存在着重视农业、轻视工商的现象,只不过是法家的主张更为鲜明,理论更为典型而已。这当中,又以商鞅一派法家的思想最具代表性。 商鞅的重农抑商思想有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其主要着眼点在于重视农耕,抑制工商不过是作为重农政策的一个重要补充方面而提出来的。 首先,商鞅认为男耕女织的农业是天下的“本业”,是创造国家财富的源泉。他说“农则益勤,勤益富”;“壹务于农(指一心一意致力于农业――作者注)则国富”,反之,“田荒而国贫”。 ① 这里,商鞅所说的富国之物主要是指农业所生产的粟帛。耕地开垦愈多,粟、帛生产愈多,则国家愈富,否则愈贫。 其次,商鞅认为重农是“治国之要”,是发展经济、坐致“富强之功”的根本途径。他指出:“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国待农战而安,主待农战而尊”(《商君书?农战篇》)。而农耕与征战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农业生产为军事征服提供物力与兵源,军事征服又为农业生产开拓土地和劳动力,如此方能实现国富兵强,稳定统治秩序。 再次,商鞅主张重农就必须奖农,必须充分调动人们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奖农的具体方法主要有两条,一是以官爵奖劝农耕,“不以农战,无有官爵”(《商君书?农战篇》)。二是以免除徭役之法来奖劝耕织,“大小?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史记?商君列传》)。免除徭役之法可以使农业技术比较熟练的人口心无旁骛地努力本业,从而为国家生产更多的粮食和布帛。 在重农奖农的前提下,商鞅认为有必要限制非农业性的工商业活动,即必须“抑未”。他指出,从事农耕的人终年辛苦劳作,但获利甚薄,“民之内事,莫若于农,……”(《商君书?外内篇》)。而生活甚为舒适但获利最丰的是那些商人,“商贾之士佚且利”(《商君书?外内篇》)。因此,要使民众安心于农业生产,就必须限制那些不服国家徭役兵役而游移四方的商人及手工业者,“末事不禁,则技巧之人利,而游食者众”(《商君书?佚地篇》)。 需要指出的是,商鞅抑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农业,并非根本否定商业的作用。这一点在《商君书》里即有明确的反映:“农、商、官三者,国之常食官也。农辟地,商物,官法民。”可见商鞅认为商业活动的存在是必要的也是合法的。他之所以提出抑商主要目的在于减低商业对农业的压迫,以使尽量多的人口从事农业生产,而不是绝对不容许商业活动的存在。 上述商鞅重农抑商的思想在战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是十分可取的。因为当时的天下大势是列强争雄,兼并战争连年不断,一个国家的安危存亡,完全取决于自身的经济实力、军事实力和国内秩序的稳定。而稳固的农业生产可以为国家提供增强经济实力的粮食,定居的农业劳动力可以为国家提供壮大军事实力的兵源。商业和手工业由于其从事者游移四方,居无定所,且获利甚丰,势必影响国家兵源,吸收农业人口,而其过关越卡,交通异国的行为更对国家安全与稳定造成一定的威胁。因此,这种重视农业、轻视和抑制工商的思想或主张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必要的,对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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