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四格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四格分类:【传统文化】 清代考核官吏的四项准则。格,即准则。源于明。明天启时,周嘉谟主持吏部工作,“请以六事定官评:一曰守,二曰才,三曰心,四曰政,五曰年,六曰貌。多注其实,毋饰虚词”见《明史?周嘉谟传》。但这项建议并未付诸实行。清代加以修改,规定官吏三年考核一次,在京城内叫京察,在外地的称大计。以守(操守)、政(政务)、才(才能)、年(年限)为四格。四格又分十个级差:守分清、谨、平三级;才分长、平二级;政分勤、平二级;年分青、壮、健三级。根据四格综合考核,可得出称职、勤职和供职三个等第。 清代考核官员政绩之标准。具体划分为守、才、政、年四个方面。每个方面又有二至三个等次。如“守”分为清、谨、平; “才”分为长、平;“政”分为勤、平;“年”分为青、壮、健。如经考查,四个方面均为第一个等次者,即守清、才长、政勤、年青,综合评为一等,为称职;如综合评为二等,则为勤职,综合评为三等者为供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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