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复合性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复合性分类:【中国民俗】 狭义地讲,一部京味文化史实际上就是一部多民族、多地域文化交融的历史。一般来说,朝代的更替、战争的进行、人口的迁徙等等,对人民生活的稳定来说非常不利,但对文化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往往有一定的益处。因为,一类文化在固定的地域内闭门发展,虽然会有兴盛时期,但必然会走向没落,这一点,在中国文学史和中国书法史上表现较为明显。然而,随着社会的动荡而传入的新的文化体系,在某种程度上,会给没落的文化带来新鲜的血液,并刺激文化的发展。这也是中国文化以及北京文化经久不衰的根本原因。因此,接受(当然还要改造)外来文化是一种原文化保持其活力的惟一途径。 在北京,早在山顶洞人时期,地域间文化的交流就已经开始。蓟城建立,交流也变得日渐频繁,民族间的战事、国内的阶级暴动、大规模的人口迁徙,以及跨地域的商业贸易所造成的民族间、地域间的大融合,同时造成了文化的大融合,进而也带来了文化上的繁荣兴盛。到北京作为都城时,这种交流达到鼎盛,“北京民俗”也因此成为一个变化不定的概念,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内涵,“接受―――整合”成为京味文化大规模的、经常性的运动,于是,复合性也成为此一阶段最重要的特点。在北京,我们能找到很多并非产自本地的民俗习惯,如焚藏香、跳布扎是西藏人的文化,冰灯以及吃白肉、鹿肉、鲟鳇、萨其马为满人习俗等等。 更重要的是,北京接受外族文化并不是简单地进行移植,而往往赋予其更丰富的文化内涵,这种接受态度客观上也使得文化移入成为可能,因为文化生存环境的变化要求其改变自身的内容与形式。如传自西域的打球习俗,这种本为健身的体育活动传入北京后却成了一种赌博形式。还有契丹人的射柳习俗、农事节日填仓节等,都是文化自身进行内部调整的典型例证。清王朝覆灭后,我国统一改用公历纪年,每当公历元旦,国家机关及公共事业机构都放假休息,可在民间,人们对此反应较为淡漠,而传统的春节一旦来临,人们立时表现出巨大的热情,城区街道无一不洋溢着节日的气氛。 最后,我们还要探讨北京民俗文化的价值问题。 其一,北京民俗的形成与影响。也就是说,北京民俗文化是土生土长的,还是外面传入的?受了外面多少影响,反过来对外又产生了多大的影响? 追溯起源,北京民俗文化显然是土生土长的。如“北京人”的食物获取习俗和居住习俗,“山顶洞人”的装饰习俗和丧葬习俗等等,这些都还只是相对独立的原始民俗事象,因为当时人类还生活于相对封闭的生存环境中,文化交流确无可能。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北京成为各民族、各地域群体交流的大熔炉,尤其是辽代以后北方少数民族的大举南下,接受―整合成为北京民俗文化无声的运动。此时谈起源,就必然会涉及到文化传播的问题,如北方游牧民族的骑射习俗,契丹人的“捺钵文化”等等,对北京民俗就有巨大的影响。中国民俗文化大致可划分为北方民俗和南方民俗两大文化圈,北方民俗圈以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文化为特点,南方民俗圈则以定居的稻作文化为特点。独特的地理位置使得北京正处于南、北两大文化圈的交会点上,从而决定了北京在晚期民俗文化发生史上的重要位置。 其二,民俗学理论对北京民俗的适用程度。北京民俗文化研究应该探讨民俗学理论关于民俗变迁的模式与北京丰富的民俗材料之间的关系,换言之,则是民俗发展的一般理论对北京民俗发展的适用程度。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必须了解北京民俗文化发展的基本特征,其次还要建立对世界民俗、世界民俗学理论中的一般观点和存在问题的认识。 相对来说,这个问题强调的是二者之间的共同性。 以居住习俗为例,民俗学理论认为早期人类居处一般都接近水源,自然之水严重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思想与观念,并形成了许多与水相关的民俗事象。住所风格上,由穴居发展到人工建筑的定居是基本的规律。 上述理论在北京早期人类那里可以得到最好的证明。“北京人”生活的地区水源丰富,贯穿当地的河流主要有大石河、拒马河、周口河和永定河等等;东胡林人生活的地方属低山区,蜿蜒的清水河自西南向东北流入永定河;上宅遗址北靠燕山,南临洵河;镇江营遗址位于今北京市房山区北拒马河西岸,而北埝头遗址则位于燕山南麓的错河南岸,与水源都有密切关系。住所风格上,“北京人”与“山顶洞人”尚处于穴居阶段,而东胡林人已移居平原,北埝头遗址发现的10座居住遗迹多为圆形或椭圆形半地穴式建筑,显然已开始了人工建筑的定居生活。 再如,民俗学理论认为可见实物遗存的人类最早的自然宗教观念是灵魂崇拜,这一点也可以在北京民俗文化中得到印证,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山顶洞人”具备的灵魂观念。考古学家们发现:山顶洞中发现的石器极少,打制技术也很原始,甚至比“北京人”还要落后。对此,尚钺先生解释说:可能是“山顶洞人在冲突最后失败时,拿走了一切精致的有用工具……至于下室中还保留着许多珍贵的随葬品,大概是随葬品,不论是山顶洞人或敌人,都有所禁忌而未拿走,一直保存到今天” ① 。如此说来,山顶洞人对亡者及亡灵的崇拜与禁忌更加明显。 其三,北京民俗对民俗学理论的贡献。就是说,用北京民俗文化的理论是否能丰富或补充一般民俗科学的理论呢?这里主要强调的是二者差异性的问题。 以中国各地丧葬习俗中普遍存在的覆面习俗为例。《吕氏春秋》卷23在谈及覆面习俗起源时说:“夫差将死,曰:‘死者如有知也,吾何面目以见子胥于地下。’乃为?以冒面死,此其始也。”《封丘县志》说:“覆面以纸,曰蒙脸纸。”美洲印第安人也有类似说法:“这―――那伐鹤人创世故事―――告诉我们为什么一个死人的脸面很快就被一条毯子盖住,他的身躯被埋葬,这样他的灵魂就能进入另一个永恒的极乐世界了。” ②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在死者脸上蒙上白布……意在亡灵无脸见祖先……” ③ 这就是中国民俗学一般理论对覆面习俗的解释。 有趣的是,在北京古代民俗中,我们找到了特殊的例证和特殊的解释。宋人文惟简《虏廷事实》记载说:“(契丹)富贵之家,人有亡者……用金银为面具,铜丝络其手足。耶律德光之死,盖用此法。时人目为‘帝陵’,信有之也。”考古学家在契丹贵族墓葬中发现了大量与上述记载相应的遗迹,其中,面具多按死者身份、性别、年龄、面貌特征制作。据研究,“契丹人的这一葬俗,是来源于夏家店上层文化的以麻布和巨蚌壳作覆面的葬俗的”。夏家店上层文化属东胡文化范畴(东胡文化之南的山戎文化也有以麻布覆面的习惯),其覆面的民俗意象“归根到底是出于对死者(灵魂)的恐惧,加以覆面,为的是祈求死者(灵魂)永远安息,莫再来人间拂乱活人,以保佑家人子女及后代太平无事” ① 。这一观念显然丰富了民俗学一般理论对覆面习俗的解释。 鎏金银面具(房山周口店出土) 当然,上述两种解释之间应该具有一定的继承关系。覆面掩盖了亡灵生前的罪愆,已故祖先自然会高高兴兴地接纳这位没有秽行的子孙,亡灵也就能顺利地回到那梦幻般的故里(阴间);反过来,活着的人也该为此而高兴,因为亡灵,那是谁一想到就会毛骨悚然的,催促、帮助亡灵迅速离去是人们最大的心愿,而覆面习俗正好从观念上解决了这一难题 ② 。 综上所述,北京民俗文化是世界民俗文化宝库中一个相当特殊的文化类型。独特的地理位置、大规模的文化交融、近千年封建都城的历史,决定了北京民俗文化既具有自己特有的文化因子,同时又接受了周围文化类型的影响,进而形成了多层次、多角度的复合性的民俗。对它的研究,一方面能加强世界民俗学的基本理论,另一方面又能对世界民俗学进行丰富和补充,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北京民俗文化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原始时期它是土生土长的,有自己独特的个性特点。但随着历史的进程,它无法保持自身的独立性,而不得不面对各种文化类型的挑战与参与,于是北京民俗也就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它一方面接受外来文化,另一方面又对外来文化进行某种程度上的整合同化,进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个性,最终形成为一种极富特色的文化类型,在中国文化乃至世界文化中都占有重要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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