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明历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大明历分类:【传统文化】 南北朝时先进历法。刘宋大明六年(462),祖冲之创制。将虞喜发现之岁差引入历法计算,定出岁差为45年11月差一度,虽精度不高,然于后世提高历法精确性有重要意义。定一回归年为365.2428日,一交点月为27.21223日。求出岁星84年超辰一次,相当于求出其公转周期为11.858年。发明用圭表测量冬至前后若干天正午日影长度以定冬至时刻,为后世长期沿用。遭幸臣戴法兴压制,故迟至祖冲之死后10年即天监九年(510)始颁行,沿用至公元589年。 南朝宋祖冲之编制,梁武帝天监九年(510年)至陈后主祯明三年(589年)行用的历法。该历首次在历法计算中引进了岁差(45年11月差1度,使冬至太阳所在的位置逐年改变。“今令冬至所在,岁岁微差,却检汉注,并皆审密,将来久用,无烦屡改”(《宋书?律历志下》)。这是中国历法史上的第二次大改革,它对历法计算准确性的提高具有推动作用。大明历规定1回归年为365.2428日,这是宋统天历以前的一个最好数据;1朔望月规定为29.53059日。大明历还改革闰法,将19年7闰改为391年144闰,使之更符合天象;它定出精密的交点月为27.21223日,与今推值仅差11秒。大明历测定了新的木星周期,还发明用圭表测量冬至前后正午日影以定冬至时刻的方法。该历编成于南朝宋大明六年(462年),后上表朝廷,但遭宠臣戴法兴反对而未施行,至祖冲之死去10年以后,才行使了80年。 中国南北朝天文学家祖冲之编纂的历法。《大明历》完成于刘宋大明六年(公元462年)。祖冲之批判地继承了前人的工作,自己又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天文观测实践,加上他又具备精湛的数学知识,使他在《大明历》中对历法提出了许多革新和创见,因此,《大明历》成为当时最优秀的历法。《大明历》最重要的创新是把东晋虞喜发现的天文岁差现象,引进历算之中,将恒星年与回归年区别开来。祖冲之测定冬至时太阳在斗15度,和过去的记录比较,定出岁差为45年11个月差1度。以往历法都认为冬至点时太阳所在位置是固定的,这样,作为日、月、五星等天体运动的起算点就不能与实际天象相符,而每次改革只能凑合一时。祖冲之把岁差引进《大明历》后,使冬至太阳所在的位置逐年变动,是我国历法史上一次重大改革。《大明历》规定一回归年为365.2428日,这是我国宋代《统天历》以前的一个最好的数据。它还改革闰法,在北凉赵创用600年221闰的新闰周基础上,定出比赵更精密的391年144闰的闰周。它还定出精密的交点月为27.21223日,同现代观测值相比,只差十万分之一日。此外,《大明历》所定的五星周期,也比以往的历法精密。祖冲之制成《大明历》后,进呈朝廷,由于受到当时宠臣戴法兴的反对,没能实施,直到他死后10年,才被梁朝采用,即梁天监九年(公元510年)至陈后主祯明三年(公元589年)间颁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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