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太史令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太史令分类:【传统文化】 官名。西周、春秋时太史与太祝、太宗、卜正同为朝廷重臣,职掌起草文书,记载国家大事,保管国家典籍及观察星象等。秦汉始置太史令。西汉时太史令一官虽兼有修史之责,但主要掌管天文历法等事,是太常属官,职位渐低。至东汉,“其当官见称惟知占候而已”(《史通》),太史令已不复是修史之官。魏晋以后修史撰文归著作郎,太史专管推演历法。隋置太史监,属秘书省。唐初改称太史局,肃宗时又改为司天台,五代亦同。宋代有太史局、司天监等名称。元代改为太史院,掌管推步测算之事。明清两代均称钦天监;而修史之事则归翰林院,故翰林官亦有“太史”之称。 官名。秦有太史令,汉景帝中元六年(前144) 隶太常,掌天文、历法、撰史。后汉沿置,秩六百石,太史令掌天时,星历; 凡岁将终,奏新年历; 凡国祭祀、丧妻之事,掌奏良日及时节禁忌; 掌记瑞应、灾异。秦汉以来,太史之任、盖并周之太史、冯相、保章三职。自汉、晋、宋、齐并属太常。隋太史曹有令丞各2人,令从七品下,属秘书省,炀帝改曹为监,亦有令。唐为局置令,从五品下。龙朔二年 (662) 太史令改称秘书阁郎中,咸亨元年 (670) 复旧,久视元年 (700) 改为浑天监,不隶麟台,改令为监,置1人,其年又改为浑仪监。长安二年 (702) 复为太史令,置2人,开元二年 (714) 改令为监,改1员为少监,十四年又置令为2人。肃宗乾元元年 (758) 定名为司天监,从三品,与秘书监同品,司天台成为独立的执掌国家天文气象机构。司天监下除少监、丞、主簿外,主要有正、副正、保章正、监候、司历、灵台郎、挈壶正、司辰等,乾元元年后都分别冠以春、夏、秋、冬、中官五官。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复置,为太史局长官,隶秘书省、十年一迁; 南宋因置。辽朝为司天监长官。元世祖至元十五年 (1278) 置太史院,以太史令为长官,仁宗延钓三年 (1316) 升正二品,后改为院使。元末朱元璋曾置为太史监长官,吴元年 (1367) 改为太史院院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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