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太平天国税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太平天国税制分类:【传统文化】 太平天国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田赋、工商税、杂捐等。田赋,即实行“照旧交粮纳税,”但与清相比,一是负担减轻,二是取消浮收、折色等苛杂,三是实行灾户免征和灾情减免。工商税收主要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关卡税,即在辖区水陆要冲设立关卡,对过境货物征税。在武昌至南京的长江沿岸设有太平、芜湖、安庆、九江、武穴、武昌和天朝的提中关等七关,并在七关外间隔20―30里设一卡。初以所载货物类别和船舶客量为计征标准,后改为从量计征。另在城镇和交通要道也设卡征税。第二种是商税。也分三类:第一类为店凭捐,即让开店铺者领取店凭,并按资本大小交纳店凭捐;第二类为股捐、月捐、日捐;第三类对牙行等中间商课征的税种。第三种是手工业税,征税行业有榨油业、酱园业、丝车业等,税率约2%,以实物交纳。太平天国后期因军费增加开征了一些杂捐杂费,主要有两类:一是以田亩为课征对象的杂捐,主要有火药捐、田凭费、局费、礼拜捐、海塘捐、柴捐等;二是以户口、财产为计征对象的杂捐,主要有门户捐、丁口捐、房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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