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姑舅表优先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姑舅表优先婚分类:【传统文化】 旧时南方一些少数民族的传统婚俗之一。指兄弟的子女与姊妹的子女之间有优先结为夫妻的权利。具体方式有三:一是姑舅表兄弟姊妹之间有优先交错嫁娶的权利;二是单向舅表婚,即舅表姊妹应优先嫁给姑表兄弟;三是单向姑表婚,即姑表姊妹应优先嫁给舅表兄弟。第一种方式如云南沧源部分佤族,舅家嫁出一个姑娘到姑家,姑家必须回嫁一个姑娘给舅家,如这一代无法回嫁,也应在下一代回嫁。倘若双方都有合适的匹配对象,而某一方却另外嫁娶。往往会引起严重的婚姻纠纷。第二种方式如云南景颇、独龙、德昂等民族中,都恪守舅家女儿固定嫁给姑家儿子的惯例,如有特殊原因外嫁应取得谅解,并将一部分或全部彩礼交给姑家,表示“赎买”。第三种方式流行最广,存在于侗、苗、彝、瑶、布依等民族中。姑家的女儿要出嫁,应先征得舅家的意见,如舅家愿娶就不得外嫁,如无意聘娶才可另行议婚,且应送交“外甥钱”或部分彩礼。近数十年间,因宣传实行新婚姻法此俗受到了巨大冲击,但一些农村特别是偏远村寨并未完全绝迹。 旧时的一种婚俗。兄弟的子女与姐妹的子女有权优先结为夫妻。解放前曾流行于彝、白、侗、布依、苗、瑶、傈僳、景颇、佤、独龙、德昂等民族之中。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姑舅表兄弟姐妹之间有优先交错嫁娶婚配的权利;二是单向舅表婚,即舅舅家的表姐表妹应优先嫁给姑姑家的表兄表弟;三是单向姑表婚,即姑姑家的表姐或表妹应优先嫁给舅舅家的表兄或表弟。人们必须恪守优先权利,只有在没有婚配对象或有优先权的一方主动放弃权利时,方可另行议婚,否则就会发生婚姻纠纷。此俗属原始群婚的一种残余形态。 婚姻习俗之一。有两种方式: 一是姑舅表兄弟姐妹之间有优先交错婚媾的权利; 二是只准许实行单方面的优先婚(如舅子有权优先娶姑女,而姑子则不得娶舅女; 或是姑子有权优先娶舅女,而舅子则不得娶姑女)。解放前我国彝、苗、瑶、布依等族中,姑女如要出嫁, 必须首先征询舅父的意见。如舅家愿娶为媳,就不得他嫁;如舅家无意聘娶, 才可另行议婚。另行婚配时还必须给舅父送“外甥钱”作为补偿。解放前云南景颇族中,舅女照例是姑子当然之妻。舅甥关系必然是翁婿关系。姑女照例不得嫁给舅子为妻, 俗称为 “血不倒流”。这种姑舅表优先婚是原始社会氏族外婚制的残余。美洲、大洋洲以及亚洲其他许多民族都有这种婚姻习俗。 ①彝族姑舅表兄弟姐妹有优先婚配的权利。这种婚配习俗,各彝族地区的情况不尽相同。凉山彝族社会习惯法规定:姑母的女儿生来就是舅舅的儿媳。姑母的女儿首先要征求舅家纳聘,舅家不要方能别嫁,而且所得聘礼要送一份给舅家。反之,舅家的女儿对姑家也有上述义务。此婚俗在亲属称谓中也有折射,彝语“岳父”、 “舅父”同为一词,“岳母”、 “舅母”同为一词。若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即行纳聘,轻者赔偿损失,重者会引起纷争,或发生抢婚,亲戚与之断绝关系,并受到社会的普遍压力,有的还必须退还原来的聘金而重与姑舅表兄弟结婚。广西那坡彝族地区是单线舅表婚,即姑家的儿子有优先娶舅家的女儿为妻的权利,姐妹的儿子与兄弟的女儿可优先缔结婚姻关系。舅家生了女儿的第三天,姑母就要送去一套黄衣服,表示预约结亲,表明姑家儿子日后一定要娶舅家的女儿为妻。即使姑家暂无子,也要先送黄衣服去挂号,如姐妹多,也可让有了儿子的先挂号。舅家只能给姑家一个女儿,其余可以外嫁。按照习俗,舅家要永远当舅舅,不能倒过来,即姐妹的女儿不能嫁给兄弟的儿子为妻。因为嫁出的姑娘不能回宗,而姑女配舅子则是回宗。这种婚姻惯制是母系氏族社会的遗风。②在佤族婚姻关系中,姑舅表、姨表均可通婚尤以姑舅表婚最为盛行。1956年对央冷寨40对夫妻调查,其中27对是姑舅表婚。他们讲“吃肉的碗不能丢掉,吃酒的碗也不能碎掉”,意即要亲上加亲。澜沧县雪林乡南盼村习惯规定,姑母的女儿应嫁给舅父之子为妻。若要另嫁,必须征得舅父的同意,否则舅家要兴师问罪。这种近亲通婚的姑表婚,现正在逐步革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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