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娃娃亲与童养媳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娃娃亲与童养媳分类:【中国民俗】 指腹婚就是“指腹为婚”,它是指两名妇女同时怀孕后就由双方家长做主,给未出生的孩子定下婚事。历城称为“指腹割襟”。并割衣襟以为信物。如果两家都生女孩结为干姐妹,都生男孩则结拜为干兄弟。这种形式在元代就被明令禁止。 娃娃亲是指孩子尚在襁褓中,双方家长就定下亲事,孩子到婚龄后再举行仪式。无论在这期间发生什么情况,都绝不悔婚。 童养媳是指贫寒之家的父母,将无力抚养的幼女,以一定的钱和粮食为代价,送到婆家寄养,待长大后再正式结婚,俗称“送童养媳妇”。多数童养媳在婆家被视为童仆,劳务繁重,易受到翁姑虐待,在家中地位低下。结婚时礼仪简单,草草成婚,临朐称作“窠落上头”。 上述三种婚姻形式都是过早议婚,童养媳更是名副其实的买卖婚姻。它们往往造成婚姻悲剧。现在早已被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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