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宋代大曲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宋代大曲分类:【传统文化】 宋代的一种歌舞形式。系在唐代歌舞大曲的基础上发展而成。唐代大曲为一种大型歌舞,一般分成散序、中序、入破三大部分。散序为散板,用器乐演奏;中序部分为慢板,插以歌唱,一般只歌不舞;入破以后为快板,在管弦乐的伴奏下踏节起舞。这一完整的歌舞形式,宋人称为“大遍”。但宋时大曲并不采用全曲,而是摘取其中的一部分,称为“摘遍”。宋代教坊所演乐舞,凡十八调四十大曲,其目俱载《文献通考》及《宋史?乐志》。此外还有见于两书之外的,故又有五十大曲及五十四大曲之称。宋代大曲曲辞传世者尚复不少,如宋曾?《乐府雅词》载董颖《薄媚?西子词》,共10段,叙西施故事。宋史浩《?峰真隐大曲》卷一载《采莲?寿乡词》,共8段,系扮演仙人,描述仙境,为皇帝祝寿。与长达数十段的唐代大曲相较,宋代大曲短小得多,其音乐与曲式也大为简化。宋代大曲的另一特点是叙事成分增加,逐渐形成以大曲叙事的歌舞演出形式。如宋洪适《盘洲集》载有《勾南吕薄媚舞》与《勾降黄龙舞》。前者现存勾队词、答词、遣词三段骈文词。歌舞表现任氏与郑六的故事,其事源于唐沈既济传奇《任氏传》。至于宋代大曲的具体表演形式,其唱词是代言体抑或叙述体,是舞者自唱还是乐队在旁伴唱,现尚难论定,或认为使用叙述体的可能性较大。大曲既能表演故事,遂又有以大曲命名的杂剧。宋周密《武林旧事?官本杂剧段数》所载杂剧剧目即有缀以大曲曲名者,如《崔护六幺》、《简帖薄媚》、《霸王剑器》、《唐辅采莲》、《裴少俊伊州》、《双旦降黄龙》等。唯这些剧目是仍然沿袭大曲的歌舞形式,还是已演变为用大曲演唱的戏剧形式,至今尚属悬案。大曲的概念在宋时有日益宽泛的趋势。北宋时,大曲与曲破、转踏等的区分尚较明显。至南宋,这几种形式之间已有混合的情形,以至凡是应用于盛大场面的歌舞音乐皆可称为大曲。如宋史浩《 峰真隐大曲》即杂收各种歌舞表演节目,而其中的《剑舞》就是曲破。《剑舞》分为两部分,前半由4人分扮项庄、项伯、项羽和刘邦,表演鸿门宴的故事;后半由3人分扮杜甫、张旭和公孙大娘,表演公孙大娘舞剑器的故事。其乐曲始终为《剑器曲破》一曲,由乐部唱曲,以配合舞者,共唱五遍;其间舞者虽唱《霜天晓角》一遍,但为舞后而唱,非载歌载舞。再如其中的《渔父》,用舞蹈表现捕鱼生活之乐,其间始终只用《渔家傲》一个曲调演唱,共唱8遍,又用器乐为舞蹈伴奏,共奏8遍。歌词虽由舞者齐唱,但皆唱后再舞,或舞完再唱。可见宋代大曲仍属表演故事的歌舞,尚未形成戏剧表演的形式。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