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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宗族械斗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宗族械斗

分类:【中国民俗】

明清前后,各地宗族械斗时有发生,究其原因,除了宗族经济利益之外,与民间宗教信仰和祭祀等活动有关的占相当比例。其间因争风水、争头炷香、抬神出游相遇于途各不相让、争夺寺庙控制权等引发的械斗不在少数。如清光绪二十九至三十四年(1903~1908年)历时6年之久的泉州东石都蔡冤大械斗,不但是泉州地区历史上最惨烈的民间械斗,同时也是100多年来福建民间最严重的宗族械斗之一。械斗的起因是由于当地塔头村刘姓家族重修祖祠时将地基筑高,邻近的郊干村蔡姓家族认为这样会伤了他们祖祠的风水,于是双方先是交涉,交涉不果,互不相让,于是就引发了械斗。这场大械斗历时6年,先后涉及周围200多个村镇,其间有360多人无辜惨死,伤者不计其数,同时在社会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在闽南民间,还经常发生因上香山而引起的宗族械斗。所谓“上香山”,是指把本境的菩萨抬到另一处有名的寺庙,将那里的香火迎取回来,俗称“取火”、“接香”。一旦不同宗族的抬神队伍相遇于途中而各不相让,就会引起械斗。清末吴增在《泉俗激刺篇?上香山》中“东佛去取火,西佛去接香,旗鼓各相当,最怕相逢狭路旁。狭路相逢不相让,流差蓦地相打仗,打仗打死人,石片弹子飞如尘。东家妇,西家叟,茫茫丧家狗,孩子倒绷走,神魂惊去十无九”的吟述,就是对当时泉州另一著名的东西佛械斗陋俗的生动写照。还有一些家族或宗族械斗,纯为历史上的积怨,后代为维护家族或宗族的所谓名誉,常不分青红皂白地进行械斗。清末申翰周《闽竹枝词―――咏械斗》注云:“两方械斗,认族不认亲,虽翁婿甥舅,相持不让。及死伤多人,始罢战议和。双方推除死者人数外,按名给恤了事,并不报官。各亲戚仍往来吊唁。”实在是愚昧之极。

旧时漳州等地民间的宗族械斗有“一为祖,二为某(妻),三为用土”的俗谚。因土地纠纷引发的宗族械斗在许多地方也不少见。如民国元年(1912年)夏,平和崎岭乡杨、何两姓因祖居地纠纷引发三年的械斗;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夏,该乡杨、陈两姓又因土地纠纷发生大规模宗族械斗,双方出动几百人,连斗三场,伤人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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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19:4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