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山东鱼行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山东鱼行分类:【地域文化】 是通过渔汛期赊销渔需物资和放高利贷来控制鱼货,掌握鱼价,对渔民进行盘剥的组织。鱼行向渔民发放赊贷的月息一般为12-30%,习称“定季”、“放客帐”或“押海”;有的还计收复息,即“驴打滚”。鱼行对有借贷关系的渔民的渔获除公开强行压价收购外,还用过大秤的手段变相压价。有的鱼行,甚至用发放自印“小票”年终结算、“下谎帐”等手段坑骗渔民。30年代,山东沿海鱼行业已相当发展,几乎遍及各大小渔业口岸,尤以烟台、威海、青岛三大水产品集散地数量最多、规模较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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