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峒丁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峒丁分类:【传统文化】 宋代南方少数民族中强壮习武可为战士的成年男子的称谓。广南西路、荆湖南路诸少数民族地区,官府时把峒丁编组为军队,以备边警或另派缓急他用,成为宋代乡兵之一。每羁縻州达数百或上千人,老弱病残者不与此籍。北宋熙宁时期,邕州(治今广西南宁)左右江地区曾编籍峒丁4万余人,元丰中达10万余数,编制如官军,分隶左江四寨和右江四寨的提举官,但提举官实不具体管辖。峒丁直接隶属于其部落酋长或峒主,“生杀予夺,尽出其酋”。峒丁为之效死战斗,而复加之科敛,为之辛苦劳作,然终岁常不得一饱。一有微过,便被重罚乃至杀害。其地位卑贱低下,人身依附严格,备受残酷统治和剥削。官府在川黔部分少数民族地区也常编组义军,以对付临近少数民族的叛乱和寇扰。 亦称“提陀”。宋代对隶属广西土官的壮族村民的通称。宋《岭外代答》“峒丁”条称, 当地各户农民计口领种的田地,不得典卖;而自已开荒的田地, 称为“祖业口分田”, 均属官有。农民中有被选为亲兵的 * 田子甲;有被没为奴仆的家丁等诸种,其等级和社会地位有别,各自承担的劳役和贡纳不同,贵贱有差。都世代被牢牢束缚在领地内, 备受土官及其封建领主阶级的统治和剥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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