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归宁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归宁分类:【传统文化】 亦称“回门”、“回娘家”、“拜门”。旧时各地汉族婚俗之一。古代已有之,专指女子出嫁后归省父母。《诗经?周南?葛覃》:“归宁父母。”毛传:“宁,安也。父母在,则有时归宁尔。”《左传》庄公二十七年:“冬杞伯姬来,归宁也。”杜预注:“宁,问父母安否。”后世新娘回娘家,新郎随往,取成双成对吉祥之意,故又有“双回门”之称。回门日期并无划一定例,有当日回门、二朝回门、三朝回门,或五朝、六朝、七朝、九朝回门等。回门时,女家要招待新郎,其间亦可能有惩罚新郎的内容。陕西南部旧俗,婚后次日晨新郎领新娘回门。女家在招待的早宴上盛有一大块猪骨头,新郎必须把上面的肉全部啃光。中午,岳母端上辣饺子,由新郎替新娘吃,以表示他能爱护、体恤妻子。福建泉州地区旧例是婚后第五日上午,新娘先乘红呢大轿回娘家,叫“会亲”。中午娘家宴客,称“吃会亲桌”。傍晚,新郎才受请,乘蓝呢大轿至岳家,先拜祭岳家祖先,再由平辈、侍者陪宴。宴毕,新郎才叩见岳父母。最后,新郎新娘拜别女家,双双乘轿返回男家,俗称“双人返”。山东泰安地区,此俗新郎称“回房认亲”,亲娘称“叫三日”。这是婚事的最后一项仪式,含有女儿成家后不忘父母养育之恩,女婿感谢岳父母恩德及女儿女婿成婚后恩爱不已等意义。皖南的回门,新郎要给岳家“回门钱”,还须带上一只公鸡;新郎返回时,岳家则回赠糯米,并母鸡一只。之所以都有“鸡”,是“鸡”、“吉”谐音,取双方吉祥之意。回门之俗今各地仍有流行,但一般都不拘旧时礼节,仅以表示新婚夫妻与女方亲属之间的亲密和睦之情。 已嫁之女回母家省亲。《诗?周南?葛覃》 : “害浣害否,归宁父母” 。《毛诗故训传》 :“宁,安也。父母在,则有时归宁耳。” 晋陆机《思归赋》: “冀王事之暇豫,庶归宁之有时。” 按此义归宁本通指男女而言,后则专指已嫁女子回至母家。据唐人孔颖达《五经疏》,周代制度,诸侯的夫人,如果父母健在,可以归宁; 如父母已死,则禁止夫人归宁,只可派人向娘家兄弟问安。卿、大夫之妻,则无此限制。 婚后第三日,新娘回娘家省亲称为“归宁”,俗称“回门”。夫妇同往,称为“双回门”。娘家以酒宴招待。回门的意义不仅在于女儿探望父母和其他娘家人,同时因女儿嫁夫,人生巨变,遇到诸多新的问题,又难以对外人启齿,只好利用这个机会当面请教母亲。对新郎来说,拜门认亲熟悉岳父家庭和亲属关系,以便增进往来。父母通过接送、过礼、共食,表达心理祝愿,规劝女儿、女婿。回门一般是当日返回。凤阳一带,一个月后娘家来人接回女儿,住满一个整月,称为“住对月”,俗语有“三天回门六天接,一个月回去住对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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