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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彝族婚俗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彝族婚俗

分类:【中国民俗】

彝族由于分散居住,支系繁多,因而在婚姻形式上也多种多样。诸如一夫一妻制婚、同族内婚、等级内婚、家支外婚、姨表不婚、姑舅表优先婚等等。这些婚制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仍在不同地区不同支系中同时存在。

这里主要介绍过去彝族社会中常见的几种婚姻形态:

尼查玛婚尼查玛为彝语,意为非正式婚姻。这种婚制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仍存在于云南永胜彝族支系他鲁人中。他鲁人女子到十五六岁,便开始与自己喜爱的氏族以外的男子缔结“尼查玛”关系。类似摩梭人的阿夏婚。姑娘住在专为她们建造的名为“诸马锡格”的小屋里,专等情人夜间造访。这种房子多建在院外,但与院落紧紧相连。他鲁人结交“尼查玛”有两种方式:一是一男一女相互追求。过去多通过对歌,后来变成对话。当男方说:“我从很远的地方来找你,能接纳我吗?”女方答:“你从那么远的地方来,不是找我还能找谁?这里站处没有,坐处没有,很对不起!”男子听出这是姑娘允诺了,之后便常来和姑娘偶居。二是集体求偶。即一群小伙子到一个姑娘住处玩耍、求爱,最后由姑娘从中选一个。“尼查玛”关系能维持多久,完全由青年男女自愿决定。少则一两天,多则十几年。“尼查玛”婚所生子女大多虽“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但与正式结婚所生子女一样,不受社会歧视,分财产时也可得到一份。

抢婚旧时,抢婚在彝族社会中极为普遍。据《东川县志》载:“爨?聘妇议银币,娶仪牛马,轻重多寡,凭媒妁口,贫者不易得妇。爨之父母将嫁女,三日前,持斧入山,伐带叶松树,于门外结屋,坐女其中,旁列米淅数十缸,集亲族,执瓢勺列械环卫。婿及亲族新衣、黑面乘马持械鼓吹至,两家械而斗。婿直入屋中,挟妇乘马疾驱走。父母持械勺米淅逐浇婿,大呼亲族同逐女,不及,怒而归。新妇在途中故作坠马,新婿挟之上马,则诸爨毕大喜,即父母亦以为是爨女也,新妇入门,婿诸弟抱持新扑跌,入拾一巾一扇乃退。”抢婚有两种情况:第一是真抢,即强行抢婚。这种情况多发生在不同等级的人中。同一等级的人可以通过相识、相爱,进而结婚。但不同等级的人常常因为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的差异,而使自己不能与所爱的人结婚,便采取了非和平的手段抢婚,以达到成婚的目的。一般是男方请自己的亲友相助,到女家用暴力抢人造成事实,然后请家友调解,双方结为秦晋。也有强霸的,如某人得知某女艳丽,但已许人,而此人欲据为己有,便约八九个强汉,到女家抢人,强迫成婚。抢婚常常造成婚姻悲剧。第二是假抢婚,也有两种情况。一是男女双方都嫌婚礼程序繁杂,花钱太多,便商定以抢婚形式举行婚礼;二是男方或女方已结过婚,配偶死亡,自己愿意再婚,为变凶为吉而实行抢婚,这种抢婚只不过是一个形式而已。

配婚是彝族奴隶制社会中的一种婚姻形式。阿加(奴隶)成年后,奴隶主为了获得娃子,便为他们实行婚配。配婚权完全操纵在奴隶主手中。例如,未婚的男阿加,由奴隶主配给自己所属的女阿加;未婚的女阿加,亦由奴隶主配给自己所属的男阿加,也可由其父母征得奴隶主同意后,嫁给其他阿加,但其身价银子全归奴隶主。不过,阿加如果已向奴隶主买得婚权,也可以自婚。

交换婚旧时,彝族一些地区换婚的习俗。与汉族交换婚不同之处是,换婚时,双方须宴请宾客,并举行跳神等活动。结婚这天,男女须穿花衣服。车马一到,要互相拥抱起跳,如一方稍有怠慢,即认为无诚意,轻则引起不快,重则导致撤销婚约。

转房婚旧时,彝族婚俗。妇女在丈夫死后,得转嫁给夫家的同胞兄弟或远亲为妻。转嫁时一般先考虑本家平辈,特殊情况,可允许妇女回娘家改嫁,也可嫁给长辈或晚辈,但上下不得超过三代。转房是家族和家支内部的事,完全由亡夫的父亲或兄弟与头人共同商议决定,多不征求妇女本人意见,最后以头人名义公布,从而酿成婚姻悲剧的不少。

招婿和当地汉族、白族一样,昆明官渡区彝族支系撒马都人、西山区彝族都有招婿的习俗。撒马都人规定:如无子或虽有子但缺乏劳动力者都可以招婿入赘。招婿仪式同于一般娶妻,结婚之日新娘要躲至亲友家,然后由赘婿到亲友家迎娶回来,举行婚礼。赘婿一般要由女方家族中的老者送一个名字,通常是在自己的姓前加女方的姓,如此才能继承家业。

逃婚云南不少彝族地区,过去都有逃婚现象。多数情况是青年男女情投意合,私订终身。若遭家庭或家长阻挠,或因某一方已由父母包办议订婚约,他们为了终身幸福,只好违背家长和父母之命,悄悄约定时间地点,共同出逃。等到有了儿女,再请人给双方父母说情。如得到允许,便可回到故乡,否则只有永远流落他乡。逃婚相当危险,如被女方父母捉住,常会被人打死。即使侥幸逃脱,生活也十分艰难。所以在彝族地区流传着不少逃婚歌,是叙述逃婚人的苦楚的。

歌场彝族青年男女在婚前都有社交和恋爱的自由。无论是居住在山区,或是坝区的彝族,都有通过歌舞寻找伴侣的传统。每当节日来临,小伙子们便带着三弦、短笛、月琴、芦笙,来到歌场,与姑娘们尽情歌唱,尽情欢乐。如果姑娘和小伙子在歌场上互相认识,并产生爱情,姑娘便会拉起小伙子的手,咬上一口。如果姑娘这一口咬得很重,小伙子心里就很高兴,因为它表明姑娘已对他有心,已接受他的爱;如果咬得很轻或者象征性地咬一下,就表明姑娘在拒绝自己的爱或已有意中人。

在歌场上,彝族青年男女通过歌唱,了解对方情况,观察对方是否有礼貌,人品好不好,有没有本事,以便决定是否进一步交往。有的甚至就在歌场定亲。因此,歌场在彝族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公房在彝族支系撒尼人和阿细人地区,青年男女社交活动多在公房中进行。这种公房几乎每个村子都有,是专为青年男女谈情说爱兴建的公共场所。一到夜晚,公房里便铺满了绿茸茸的松毛,青年男女围着火塘唱歌跳舞,倾心交谈。如果情投意合,便携手双双走出公房,到小林田间幽会。这种活动只限未婚的青年男女参加。同宗的男女也不能在同一公房中对歌,这是族规,也是村规,人们都自觉地遵守。

跳月又叫“夜会”。因多在月夜进行,故名。每至夜晚,月明星稀之时,小伙子们便带着短笛、芦笙、木叶来到姑娘家院附近,用歌声或木叶邀请姑娘出来相会,然后一起到村外的丛林里,燃起篝火,唱歌跳舞,尽情欢乐。若彼此情投意合,即可同眠以身相许。事后由男子央求父母请媒人到女家求婚下聘,结为终身伴侣。

定亲歌场、公房、跳月、对歌、恋爱、定亲,是许多地方彝族的传统婚俗。彝族创世史诗《梅葛》中的“婚事和恋歌”部分以及《阿细的先鸡》中的“男女说合成一家”,都讲的是男女对歌定亲。从历史上看,彝族青年的婚姻就相对说是自由的。但也不排除在一些地区,仍存在着父母包办的婚姻。甚至在大小凉山一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则尚残存着与奴隶制相适应的等级婚等。

过去彝族定亲,黑彝多以牛马为聘;白彝以酒、布、银钱为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聘礼从简。一般是青年男女确定关系后,由男方请父母托人去与女方父母说亲。说亲时,只需带一瓶酒去,只要女方父亲接酒喝,就表示同意。然后男方就可携带礼品到女家求亲并正式定亲。礼品一般是两三丈布,一点钱。布和钱是给姑娘的。过三个月,男方还要买三丈青布或蓝布,一块肉,一瓶酒,同窝孵出的一对鸡,再到女方家去,这些东西是给女方父母的,称为“送小礼”。然后男方即可请毕摩或长者择定娶亲的日子,择定的日子要拿去和女方共同商量决定,主要是看男女生肖合不合。这次去,可以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丰俭由己。一般是带上几百块钱,同时给女方买点结婚用品,称为“压八字”。之后,女方父母就可为女儿准备嫁妆。过去嫁妆一般是一个橱柜,两个装面柜,两只箱子,大小桌子三张,大桌子必须配齐八个凳子,中号饭桌、小号饭桌只配四个凳子,还要缝制被褥、衣物以及预备洗脸盆、口缸、毛巾等②,现在有彩电、缝纫机等。

节食禁水在婚前半个月,新娘和伴娘就开始逐日减食,临婚前一周,则每天只吃一个鸡蛋,一点点饭,喝一口水,最后一天则完全禁水。彝族习俗:新娘婚前戒食时间越长,越说明新娘懂礼节,有毅力,受到社会称赞。据说过去新娘婚前节食禁水,是因为彝族多住山区,娶嫁路途遥远,为避免路上大小便(彝族认为若新娘在路上大小便不吉利),才节食禁水,久而久之,便成习俗。

背亲、泼水、抹锅灰滇中、滇西一带彝家的规矩,迎亲不管路有多远,一律走路,不骑马、不坐轿。由迎亲者背上新娘上路,先由领队(彝语叫“线木”)的背,再由迎亲者轮流背,过河涉水也背,一路上新娘脚不触地,故曰“背亲”。近年来也有骑马、坐汽车和拖拉机的。举行婚礼这天,先由男方从本家支的同辈兄弟中挑选出数人至十余人(取奇数),组成迎新队伍,带上酒、猪或羊以及新娘的衣服,包括包头、鞋子、针线等,到女家背亲。此时,女家已准备好足够的水,拭目以待。当迎亲队伍到达时,姑娘们便用水枪、盆、瓢、木碗,劈头盖脸向迎亲者泼去。迎亲者则表现得十分勇敢,蒙着头不顾一切地冲进屋里。一般是泼清水,但也有用牛粪水泼的。据《西昌县志》载,婿家请黑彝一人为代表,偕媒乘马,率娃荷茅,赍聘金,负酒布,驱牛羊,先一日往女家,并饰骏马一匹,为新妇乘骑,谓之迎亲。女家则拒迎亲者于门外,以牛粪和水遍泼之,而后延入宴。有的迎亲者为了不挨泼,就事先探听好新娘家的后门,趁人们不注意时悄悄进入女家,在女家供桌上点三炷香,磕三个头,就可不挨泼了。但大多数迎亲人做不到这一点,都得挨水泼。

泼水之后还要抹黑。在迎亲者与女方长辈围着火塘闲聊时,姑娘们又乘其不备,用锅烟灰抹他们的脸,让他们个个像黑包公才罢休。姑娘们唱道:

为了养大女儿,妈妈脱了九十九层皮;

不泼九十九瓢水,不抹九十九把锅灰,

哪能让你们背走姑娘!

背亲的小伙子们唱道:

我们翻了九十九座山,?了九十九道水;

不背回新娘,哪能行!

于是屋内屋外,院里场上,又打起了水战,直至夜晚。彝家人说:“泼了水,姑娘到丈夫家后,就不会到很远的地方背水,即使天旱也有水喝。”

唱收礼品到了晚上,对迎亲人带来的礼品,也由女方父母请来的歌师来唱收,唱到一样拿出一样,唱到裤子拿裤子,唱到鞋子拿鞋子。如果歌师唱错了,迎亲的人就将唱错的东西在歌师面前晃三晃,笑眯眯地装进自己的兜里,既不给新娘,也不还新郎,归自己所得。如果歌师唱对了,迎亲人又拿不出东西,歌师就用簸箕在迎亲人头上打三下,以示惩罚。他们唱的歌是很有意思的,这里节录其中的两段:

歌师唱:

迎亲的哥哥哟,我们的姑娘像包谷刚要红缨;

要红缨的包谷青枝绿叶,你知道种地人花费了多少工本?

虽不算阿妈的奶水,也该算算阿爸的饭钱,

你带多少礼物来,也该亮出来摆在堂屋中间。

迎亲人唱:

歌师姐姐哟,毡帽端水吃,

是放羊老倌常办的事,养儿不算饭食钱,

是彝家的规矩。姑娘好比包谷在灌浆,

灌浆的包谷甜生生,我们掰一包,

用不着花财礼。

歌一直这样唱下去,直到歌师把迎亲人唱败,女方才允许迎亲人把新娘背走。

婚宴在收完礼品后,女方家设宴招待迎亲人。首先由女家的舅舅向新郎新娘祝福,并给新郎披上红彩带。然后大家互相敬酒,吃坨坨肉。席间,新娘要到每一桌上作揖,敬酒致谢。等所有的客人吃完饭后,迎亲人和新娘才能起身回家。如果路远,女家会热情地留客人住下,第二天再走。当晚女家便在院内生起篝火,人们唱歌跳舞,通宵达旦。如果路近,当天就可以娶亲回家。

在迎亲队伍未到达男家之前,女家要派一人提前到男家报喜,男家要给来人报喜钱以及肉酒之类。迎亲队伍到新郎家门口,要燃放鞭炮和火炮,并请毕摩诵经,撒草木灰。然后新娘在手持火把的少女陪同下,走进大门并一直进入洞房。喝过交杯酒后,由男家设宴招待送亲人和本家亲友。按照彝家传统习俗,这天晚上,新娘一天不得吃两家饭,故只好由伴娘把从娘家带的饭菜热了,给新娘吃,新郎也陪着吃。

婚宴一般在附近草坪上进行。人们在草坪中心生起若干(奇数)堆篝火,每堆火旁坐着数人至十几人。舅舅挨着新娘坐下,其余按亲疏长幼席地而坐。宴会上酒、坨坨肉、荞饼是少不了的。吃过饭后,大家围着火堆唱歌,跳左脚舞,欢乐无比。

在滇东北,彝族青年男女结婚时还要唱《酒礼歌》,这个歌很长,往往要唱一个月。现在一般只唱一个晚上。唱的内容,大多与妇女不幸的身世有关,是对旧社会的控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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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9 0:3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