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形训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形训分类:【传统文化】 根据汉字形体结构来解说字义的训诂方法。早在先秦古籍里就已有据形说义的,如《左传?宣公十二年》:“夫文,止戈为武。”又,《昭公元年》:“于文,皿虫为蛊。”《韩非子?五蠹》:“古者,仓颉之作书也,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谓之公。”这些都是从字形结构上讲解字义的。“武”字从止从戈,意思在于武以定乱。“蛊”字从虫从皿,意思在于皿中有虫,有如腹中有虫为害。“公”字从从(私),是背的意思,所以说“背私为公”。汉代许慎著《说文解字》,这是部注重以形说义的书,其中每字下所列解释属于形训的很多,六书中的象形会意字全部都是。如: “示:天垂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从二(古文上字)。三垂,日月星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示,神事也。”黄侃《训诂学讲词》说:“‘示’,合体指事字,为托物以寄事,故言‘天垂象,见吉凶,所以示人也。’如不说‘天’,则‘=’无依据,不说‘垂象’,则三垂无所系,言‘示神事’,为在下凡从‘示’之字安根……凡说解中从字必与其形相应,字不虚设。” “右:手口相助也。从又从口”(段玉裁注:“又者,手也。手不足,以口助之”。) “舂:捣粟也。从执杵以临臼,上午,杵省也。”“舂”字小篆作“”。 “锶:古文沫。从、水、从页。”(段玉裁注:“从两手?水而洒(古文“洗”字)其面”。) 据形以说义的形体主要依据的是小篆以前的形体,即甲骨文、金文、古籀等,目的在于推求造字的本义。但由于汉字形体演变到小篆,有些已经面目全非,所以据小篆之形以说其字义,往往流于主观臆测,如《说文》中的“朕”、“为”、“不”等。再者,文字上的形和声都有客观存在为依据,而意则不易表现,造字者可以有造字的意图,学字者可以有自己的理会,容易分歧,如上述“武”字,甲骨文也是上戈下止,构造分明,但以武定乱则是春秋时代人们的理会。所以说,会意字的造字本义是很难理会清楚的。 根据汉字的形体结构解说字义的训诂方式。据形说义,在先秦古书里已经出现,例如《左传》昭公元年:“于文,皿虫为蛊。”就是从字形的结构上讲字义的。“蛊”字从虫从皿,皿中有虫,有如腹中有虫为害。汉代许慎《说文解字》是注重解说文字形义的书,其中字下所加训释属于形训的例子很多。形训只是训诂的一种方式,用意在于推出造字的本义。不过往往出于主观的推测,最初造字的原意有时是很难说的,只有从古文字中可以窥见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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