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慈善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慈善会分类:【中国民俗】 福建民间的慈善机构早在明清前后就已存在。早先的此类机构一般多是临时设立的赈灾救济组织,事后就解散。清代以后,相对固定的民间慈善机构主要是一些民间人士或团体捐资成立的各种公益社、育婴堂、孤儿院以及平民医院等机构。他们的主要职责就是救死扶伤、救孤济贫,帮助穷人或灾民暂渡难关。此类机构后来逐渐散布到许多城乡,如清道光年间晋江安海镇的里人生员倪人俊倡设的育婴堂,“凡晋南附近有抱女婴至堂者,一概收入雇乳母哺养”。当地乡绅还于清光绪年间开设明善堂以济贫扶危,抚孤恤寡,按月救济当地的孤寡孀者,为后人所称道。民国初年,泉州开元寺也有民间自发组织的敬老院,收养民间孤寡老人,其经费全由当地殷富人家及好义者捐献。当地的养生堂等慈善机构,则专门收养弃婴。至于花桥亭吴真人义诊所及施义处,更以救助贫民病者为己任,每年免费送药无算。此外,每逢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发生后,各地的商会、民间富绅以及寺院僧侣等,往往慷慨解囊,协同政府参与赈灾救助工作。一些教会组织往往也设立慈善机构,以笼络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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