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执事体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执事体制分类:【传统文化】 道教十方常住内组织设置。常住财产一般公有,实行民主管理,并有相应的、较严格的组织系统。其组成人员统称“执事”,均有事务安排,各司其职。执事人员一般由常住内道众选举产生(如本常住内无方丈或监院的合适人选,可到他处请人担任)。各执事必须尽守其职,按规行事。如有不称职者,经道众公议后有权按规定处罚或免其职。常住内组织系统设置情况:方丈为一观之主,下设监院(又称“当家”)、都管;监院之下设八个部门,其负责执事合称为“八大执事”,即:知客(有时也设“总理”一职,统领众知客)、巡照、库头、高功、典造、堂主(指十方堂或云水堂)、号房(又称“迎宾”)、帐房。分设于八个部门的执事,还有“三都”、“五主”、“十八头”。所谓“三都”,即都管、都讲、都厨。所谓“五主”,即殿主、经主、化主、静主、堂主。所谓“十八头”,即庄头、堂头、钟头、鼓头、门头、茶头、水头、火头、饭头、菜头、仓头、磨头、碾头、园头、圊头、槽头、净头、库头。此外,常住内还有一些管理日常杂役的执事人员,他们又统称为“散单执事”,包括:夜巡、洒扫、巡田、巡山、老人堂主、官木匠、官裁缝、副殿主、行堂、侍者、小典造、知随、买办,庄稼院子有场头,武昌长春观内还设有高功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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