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承宣布政使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承宣布政使分类:【传统文化】 官名。简称布政使。又称“藩司”、“藩台”或“方伯”。明洪武九年(1376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宣德时,除北京、南京两直辖区外全国设13个布政司。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从二品,为一省最高行政长官。明中叶后,因设置总督、巡抚,布政使之权位日渐下降。清沿明制,设承宣布政使司。康熙六年(1667年)后,将左、右布政使合并为1人(惟江苏设江宁、苏州二布政使),并正式规定布政使为督抚的直接下属,掌一省的民政和财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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