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承重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承重分类:【传统文化】 古代宗法社会服丧原则之一,指代替嫡子承受丧祭和宗庙的重任。《仪礼?丧服》:“唔(嫡)孙。”唐贾公彦疏:“此谓嫡子死,其嫡孙承重者,祖为之期。”古代宗法制度规定,其人及父都是嫡长而父先死,于祖父母死时即作丧主,称承重孙。如祖父及父均先死,于曾祖父母死亡之时,称为承重曾孙。凡承重者,皆服斩衰三年。清毛先舒《丧礼杂说》:“庶子之生母死,则无论父与嫡母在否,得服斩衰三年,此时制也,以缘情也。若庶子已死,则庶子之子但如孙为生祖母服,服期不得承重三年,无论祖父与嫡祖母在否也。盖承重者,尊祖敬祢而重嫡之义,祖母既属人妾,则无重复之可承矣。若嫡祖母死,而自无嫡子嫡孙,则庶长子之子当承重矣。” 谓承受丧祭与宗庙的重任。周代以来的宗法制度规定,丧祭与宗庙的重任传嫡不传庶。如本人及父俱为嫡长而父先死,于祖父母去世时,本人为承重孙;如祖父及父均先死,于曾祖父母去世时,本人为承重曾孙。承重孙、承重曾孙皆服三年之丧。宋代由于宗子之法不行,所以对于承重的规定与前代有同有异,其相异之处在于庶子庶孙也可以承重。神宗元丰三年(1080)明确规定:如嫡子死,又无庶子,则由嫡孙承重;如无嫡孙,则由嫡孙之同母弟承重;如嫡孙无同母弟,则由庶孙中之年长者承重。曾孙以下准此。实际上这条规定颁布之前,早已照此实行。天圣中王唯正祖母死,诏旨以为“若无亲伯叔及兄”,方可承重。熙宁中孙觉祖母死,觉以嫡孙承重而受到处分,因为其叔父尚在。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