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提举修国史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提举修国史分类:【传统文化】 别称“提举修国史院”。宰相兼官。宋初,以宰相兼监修国史。乾兴元年(1022),宰相冯拯专切提举监修《真宗实录》,宰相兼史职始有“提举”之名。天圣五年(1027)二月,修真宗史,宰相王曾由“监修国史”改为“提举修国史”,至是“监修”、“提举”始分为二。在南宋,凡有两相,“则首相监修,次相提举”;如缺首相(左相),次相(右相)已兼提举修国史,则命参知政事(副相)权监修国史;候次相转为首相兼监修国史,则命右相提举修国史,如不拜右相,则命参知政事权提举修国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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