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明清时期中原的教育文化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明清时期中原的教育文化分类:【地域文化】 (一)府州县学
明清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其文教政策以程朱理学为指导思想,尊经崇儒,重视文化教育。在官学上,两朝都有规模宏大的国子监,中原地区的文人学士有不少人入学学习。至于遍布中原各地的府、州、县学,是在洪武八年(1389年)以后相继设立的。明太祖认为,元代学校在当时已经名存实亡,加以“兵变以来,人习战争,惟知干戈,莫识俎豆”,不足以安定天下,而“京师虽有方学,而天下学校未兴,宜令郡县皆立学校,延师儒,授生徒,讲论圣道,使人日渐月化,以复先王之旧”。(《明史》卷六九《选举志一》)。所以在他下令于京师办太学后,又令各地办学。此后不久,中原各府、州、县都建立了学校。学生们通称生员,亦称秀才,食廪由官府供给,皆免徭役。成化年间(1465―1487)以后,又为驻守中原各地军人子弟增设卫学:四卫以上军生80人,三卫以上军生60人,二卫、一卫军生40人,有司儒学军生20人,达到“无地而不设之学,无人而不纳之教,庠生序音,重规叠矩,无间于下邑荒徼,山陬海涯”(《明史》卷69《选举志一》)。至清代,亦沿用明代学制,“各学教官,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各一,皆设训导佐之。员额时有裁并,生员色目,曰廪膳生、增广生、附生。初入学曰附学生员。廪、增有定额,以岁、科两试等第高者补充。生员额,初祝人文多寡,分大、中、小学。大学四十名,中学三十名,小学二十名。后屡有增广。” ③ 这类官学教育,有“善乡俗”和“育人才”双重目的。明宣宗诏学校慎师儒箴云:“君国之民,教之育之,……化民成俗,以善其乡,成德达材,以资天邦”(《明大政纂要》),正是对上述目的的形象概括。清朝的《御制学校论》也说:“治天下者莫亟于正人心、厚风俗,其道在尚教化以先之,学校者教化之所从出,将以纳民于轨物者也。”(《钦定国子监志》) 明清时期,中原各府、州、县学开设的课程,两代略有差异。明初规定生员专治一经,以礼、乐、射、书、数设科分教。至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更加详细规定了礼、射、书、数四科的具体教授方法。至清代,各级官学的教材主要有《御纂经解》、《性理大全》、《古文辞》、十三经、二十二史、三通、《历代名臣奏议》、《文章正字》等。另外,由于明清两代科举极盛,学校还把读写八股文作为必修课程。生员为了追求功名利禄,以至不观经史,而惟程文是习,甚者抄誊别人成作,至使“凡所引用漠然不知来历”,“窃取他人之文记之,入场日抄粥一过,便可侥幸中式,而本经之全文不读者矣。率天下而为欲速成之童子,学问由此而衰,心术由此而坏”, ① 官学完全成了科举制度的附庸。 明清时,中原各府、州、县学还有特定的学规、禁例和考课方法。前二者包括严禁学生过问政治、无条件尊师勤学等内容,后者着重对生员德行和课业的考察。生员入学,要经过入学考试,然后是月考、季考、岁考,不及格者要被扣除食粮或降级、除名,毕业考试不及格者取消应乡试的资格。 总之,明清时期中原地区各级官学的教育及管理更加完善,学校的教育质量在某些时期也有所提高。但由于科举制度极度发达,学生读书是为了应考做官,因此也就不免影响对其他课程的学习,进而影响整个教学质量。这是社会制度造成的恶果。 (二)书院
明清时期中原地区还有不少私人开办的书院。这些书院大多开办于明中叶以后,当时“缙绅之士,遗佚之老,联讲会,立书院,相望于远近” ② 。这些书院在严嵩、张居正,魏忠贤等人当政时曾四度被毁,但不久又大都恢复。清朝入关后,恐私人讲学会导致反清思想发展,对书院多加抑制,顺治九年(1652年)还专门下了一条禁令,直到雍正十一年(1733年)才解禁,但明令书院要由封疆大吏控制,并由政府拨给经费,同时使书院注意“读书应举”,实际上把书院引向了官办。 尽管中原地区的书院在明清时期厄运不断,但由于各个热心从教的教育家的努力,使书院依然遍布中原地区。当时著名的书院,如在开封的丽泽书院,是明清时期中原地区最大的一座书院。其校址初在南薰门内蔡河北岸,后迁城西北隅北宋天波府旧址上,规制完备,一时称为盛举。此外,在开封城中还有二程书院、游梁书院、崇正书院、东坡书院等。再如明户部尚书李敏在襄城县紫云山麓开办的紫云书院,聚书数千卷,许多知名学者常到这里研讨学问,成化十八年(1482年)又被明宪宗御赐“紫云书院”匾额,名声地位都在其他书院之上。又如由明清之际大儒孙奇逢开办的百泉书院,座落在宋邵雍百源书院原址上,孙奇逢自67岁到这里后,一直到92岁去世,25年间,都读书、讲学于其中,他所开办的书院,也成为当时著名的书院之一。 (三)社学和义学
在明清各级官学之外,又有多种形式的私学存在,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社学和义学。中原城镇平民和农村士子,多在这类学校中受教育。尤其是农村中童蒙的教育,主要是这类学校承担的。 社学是一种普及的教育形式,在元代产生后,曾对中原教育文化的发展起过重要作用。元末时因动乱遭到破坏,明朝建立后很快得到了恢复。洪武八年(1375年),明太祖谕中书省说:“昔成周之也,家有塾,党有庠,故民无不习于学,是以教化行而风俗美。今京师及县皆有学,而乡社之民未忧教化,宜令有司更置社学,延师儒以教民间子弟,庶可导民善俗也。”(《太祖实录?洪武八年》)从此中原各地纷纷恢复了社学教育。学生入学的年龄一般在8~14岁之间,教学内容除《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孝经》等书外,特别强调讲习冠婚丧祭之礼和现行律令,使学童自幼懂得礼仪制度,做一个安分守己的良善之民。 义学又称义塾,是明清时期为民间孤寒子弟设立的教育机构。早在宋代已有“义学”的名称,但它只是以宗族为单位设立、限于教授本族子弟的学校。清代乾隆年间以后,由于政府的提倡,义学才开始在中原各地广为设置。直到清末,这种学校一直是中原地区蒙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民国《许昌县志》载,全县在清代有义学34处,其中县城有两处,吴村堡两处,其余各堡也都有一处。这种学校与社学和一般私塾不同,它以招收“孤寒子弟”为主,一般不收“束?”之礼,有时还发给学习用品,义学设立的目的仍是教育百姓子弟做一个“安身良民”,不使好勇斗狠,轻生犯上。 (四)私人教育
明清时期,中原地区的私学承宋元之后,仍兴盛不衰,是培养人才、发展文化和传递学术思想的重要场所。这一时期的私人讲学者,有的是民间自学成才的人,有的是离职还乡的达官贵人,有的则边做官边讲学。这些学校中级别高者形同书院,低者从事养教育,而以后者最为普遍。从事蒙养教育的学校又称为私塾、门馆、教馆等,所用教材有《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孝经》、《弟子规》、《小儿语》、《蒙养故事》、《古文观止》等,尤以前四种最为普及,被民间称为“三、百、千、千”。一般塾师在教学时重注入不重启发,重背诵不重理解,重训练不重兴趣,采用的还是传统的教育方法,与今天的幼儿教育办法有很大的不同。 (五)清末教育变革对中原的影响
中原地区的教育到了鸦片战争以后,由于“西学东渐”的影响,在百日维新时期,曾按朝廷要求将各级官学改为兼习中西的学校,并将省会官学更名为大学堂,府城官学更名为中学堂,州县官学更名为小学堂。对考试制度也作了相应的改革。后来变法失败,诏废各省学校,“然民间私立者尚纷纷见” ① 。有鉴于这种情况,至光绪二十六年(1901年)又重新下令恢复各省学堂。以后又废除了科举取士制度,专门从学校选拔人才,这些都对中原地区的教育发生了重大影响。从此,中原地区从省城到各府、州、县,大、中、小学堂及蒙养学堂纷纷建立。其中蒙养学堂招收3~7岁幼儿,教育宗旨是“发育其身体,渐起其心知,使之远于浇薄之恶习,习于善良之规范” ① ;小学堂招收7岁以上儿童,分完全科和简易科,主要课程有读经、修身、文学、史地、算术、体操等;中学堂的课程除上述几种外,另有外语、博物、理化、制法、理财等;高等学堂“以教大学预备课为宗旨,以各学皆有专长为成效” ② ,设有经、文、医、农、工、商等科。 清末中原教育的最高管理者是提督学政。至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改称提学使,下设学务公所,有议长一人,议绅四人,帮助筹划学务。其下又分总务、专门、普通、实业、图书、会计六课,各有课长一人,副课长一人,课员一至三人。宣统元年(1909年)将中原划归全国第三试学区,派试学官三年视察一次。省亦设视学六人,巡视本省各地学务。各厅、州、县设劝学所,兼有掌管本地教育行政、劝导地方人士建立学堂、推广教化的多重责任。 总之,明清时期中原地区的教育在宋元基础上又有新的发展。具体表现在官学教育更加完善,社学、义学和私人教育的作用更加重要。至清末中原各级新型学堂的设立,也正是教育发展的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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