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渔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李渔分类:【传统文化】 清初戏曲理论家,剧作家。本名仙侣,号天徒,后改名渔,字笠翁,又字笠鸿、谪凡,别号湖上笠翁、随庵主人等。兰溪(今属浙江)人。30岁以前,数次乡试落第,后迁居金陵。与著名文人吴伟业、尤侗、王士祯、周亮工等人时有唱和之作。设“芥子园”书铺,刊刻书刊。以家姬组成戏班,自写剧本,往来于达官贵人门下演出。最后,病死杭州,葬于西湖莲花峰。其著述甚丰,有传奇10种,合称《笠翁十种曲》,诗文集《一家言》,短篇小说集《十二楼》等。《芥子园画谱》亦为其编辑刊印。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其《一家言?闲情偶寄》中有关戏曲理论之论述,汲取前人成果,总结元杂剧和明传奇戏曲创作高潮经验,联系当时戏曲创作实际,从戏曲文学和排演、表演、戏曲音乐等多方面进行探讨,深入浅出,揭示规律,被公认是自成体系的一家之言,对中国古代戏曲理论发展有所突破。参见“闲情偶寄”。 清代戏曲家、戏曲理论家。字笠鸿,一字谪凡,后字笠翁,号觉世稗官,别号署笠道人、新亭樵客、湖上笠翁等。兰溪(今浙江兰溪)人。明亡前,数度应试落第,于兵乱中充金华府许檄彩幕宾。有“才子”名,世称李十郎。早年家庭生活优裕,遍游苏、皖、赣、闽、鄂、鲁、豫、陕、甘、晋、顺天等地。先后移居杭州、南京,与王士祯、周亮工、吴伟业等名士交往。清廷下剃发令,渔愤然不从。后半生隐居杭州西湖,专事著述,日赏碧波翠岚,因自号湖上笠翁。殁后葬于西湖畔。 渔曾自办家庭戏班,常携歌伎伶人至各处献艺演出,积累了丰富经验,于他的著述大为有益。他在理论著作《闲情偶记》中提出写“前人未见之事”,“摹写未尽之情”的主张,结构要“立主脑”、“密针线”;语言要“尖新”、“洁净”,“贵浅不贵深”;科诨要有“机趣”,“戒淫亵”、“忌俗恶”、“贵自然”;反对蹈袭前人等,为我国古代体系较完整的一部戏曲理论著作,很得士林称道。李渔的戏曲创作,体现了上述主张,构思别出新裁,情节曲折多变,不落窠臼,语言浅显,多俊语,以肖似见长。所著剧目十九种,其中《奈何天》、《比目鱼》、《蜃中楼》、《怜香伴》、《风筝误》、《慎鸾交》、《凤求凰》、《巧团圆》、《意中缘》、《玉搔头》合称《笠翁十种曲》。有些本子还流传到日本、欧洲。国内不少剧种至今仍不断搬演,梅兰芳编演的《凤还巢》即脱胎于《风筝误》。李渔还有长篇小说《十二楼》(一名《觉世名言》),《合锦回文传》、《肉蒲团》;短篇小说《无声戏》、《连城璧全集》、《外编》;诗文词杂著《一家言全集》等。渔于建筑亦精善,先后筑伊山别业和介子园别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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