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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烧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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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烧饭

分类:【传统文化】

又称“抛盏”、“排食抛盏”、“抛盏烧饭”。丧葬、祭祀风俗。古代盛行于北方契丹、女真、蒙古等游牧民族中。人死之后,为了安抚亡灵,举行以燃烧饮食、物用为内容的祭祀活动,烧饭时间可在人初死之时、安葬之时,也可以在死后的一月、二月、七七、周年、节辰、忌日以及每个月的朔望日。所烧物品包括饭食、衣物、弓矢、鞍勒、玩好、图画、车马等。烧饭的方式因时、地和民族而异。辽契丹族“以盆焚食”,元代蒙古人烧饭“据地为坎”以燎肉,皇家用马一、羊三、马湮、酒醴、红织金币及生绢各3匹。皇帝死后,49天内每日烧饭两次,之后每日一次,3年为期。近代北方民族祭祀时烧纸钱、纸马、纸车、纸人及死者所用衣物等,大概源于古代的烧饭习俗。

契丹、女真、蒙古族祭祀习俗之一。蒙古语为“亦捏鲁”, 《元朝秘史》释为“烧饭祭祀”。《大金国志》卷三十九:女真人死, “其祀祭饮食之物尽焚之,谓之烧饭。”《草木子》卷三下:“元朝人死,致祭曰烧饭。”《元史?祭祀》:“每岁, 九月内及十二月十六日以后,于烧饭院中,用马一,羊三,马?,酒醴,红织金币及里绢各三匹, 命蒙古达官一员, 偕蒙古巫觋,掘地为坎以燎肉,仍以酒醴、马?杂烧之。巫觋以国语呼累朝御名而祭焉。”

辽、金、元北京城内,最有特点的丧俗可推“烧饭”。烧饭是当时北京所居少数民族丧葬习俗中的重要内容,就是将死者生前所喜爱的东西,包括奴婢、鞍马、衣物以及亲友为祭奠死者所设的酒食、所赠物品等一起烧掉,表示送给死者,供其享用。到了清代,烧饭习俗演化成“送三”、“送库”之举,就是在亡人死后的第3天和第7天晚上,为死者焚化钱物。清代初年,所焚均为实物,而且日趋奢华,于是皇太极不得不下令限制,后改以纸扎物代替。

烧饭可以在死者停尸过程中亲友来祭时焚烧,还可以在墓地焚尸时一起焚化,所烧多为随葬品。考古发现证明了这一点,金墓中的随葬品多见火烧痕迹。此外,烧饭还可在死者忌日进行,如《金史?镐王永中传》记载:“明昌二年正月辛酉,孝懿皇后崩……辛卯,始克行烧饭之礼。”这是死后一个月烧饭。《金史?世宗元妃李氏传》载:金世宗元妃李氏“大定二十一年二月戊子薨。甲申葬海王庄。丙戌,世宗如海王庄烧饭”。这是死后两个月烧饭。《金史?哀宗纪》载:“宣宗小祥,(哀宗)烧饭于德陵。”所谓“小祥”指的是周年祭,这是周年烧饭的例子。由此可见,烧饭是送丧仪式的一部分,同时又是死后祭奠仪式的一部分。它与殉葬相似,但又不完全是殉葬,因为殉葬时焚烧器物是一次为之,而烧饭则在特定的日子里多次进行。

到了元代,烧饭从个体送丧、祭奠仪式上升成为国家的典礼,是宫廷中重要的祭祖仪式,为此,蒙古统治者在大都的蓬莱坊南专门设置了“烧饭园”,即祭祀场所,请巫师(萨满)主持祭祀,“每祭,则自内庭骑从酒物,呵从携持祭物于内,烧饭师婆(即萨满)以国语祝祈,遍洒?酪酒物。以火烧所祭之肉,而祝语甚详”(《析津志辑佚?古迹》)。

本身就分家祭与国祭两种形式,家祭指的是对家庭或家族中刚刚死去的长辈或列代长辈进行的祭祀,祭祀时间是在人死后某些固定日期以及年节期间;国祭则是由国家主持的针对列代祖先而进行,以国家平安富足为目的的祭礼仪式。

明代北京人一般发丧3天,门前挂丧牌,写明死者的寿命年月,并请阴阳先生推算“煞神”所在之日,全家一起外出,避于他所,称为“躲煞”。所戴孝帽顶心缀红绒花一朵,称“花花孝”。葬后3天到坟上祭奠,称为“暖墓”。至于送葬仪式,沈榜评价当时北京人的葬礼时说:“敛称家有无,殡不逾时,哭哀而不文,皆有古意。”(《宛署杂记》卷17)说的是一般人家,而富贵人家则往往相当奢侈:“饭僧焚修,费动百千,冥器、幡幢,照耀数里,随封树比之陵寝。”(《宛署杂记》卷17)可见丧事之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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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15: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