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相亲小住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相亲小住分类:【地域文化】 广西贺县壮族婚俗。订婚过礼后的姑娘,婚姻关系已定,男方即可择吉日接姑娘到家小住,谓之“相亲”、“看门”和“初会”。所住时间随姑娘决定,四至十天不等,但必须是双数。姑娘离去时,家婆赠衣服 一套,红包 一个,长辈女和亲戚均打发红包。男家还送白糯米糍粑一担,其数不少于一百二十只,多则二百只。此后,除过年外,凡属二月二、五月端午之类的大节日,男家都送食品礼物至女家,并可再三地接姑娘回来小住。女家亦可接男子去小住,在头一次离别时,女家除打发糍粑外,女子还送给郎君一对布鞋,其家长们均赐与男子红包。在男女双方不断来往小住中,感情日益加深,自觉参与筹办婚礼,只等正式结婚配成夫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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