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纹茂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纹茂分类:【传统文化】 亦称“翁堂打”、“翁堂沃土”,黎语音译。意为“大家的田”、“大家一起做工”。海南汉语方言据其意译作“合亩”。20世纪50年代前海南岛五指山中心地带黎族(杞黎)的一种社会经济组织。准确的含义是指“同祖人共耕祖公田”。一个纹茂包括若干个有血缘亲属(多是两三代近亲)的父系小家庭(一般由夫妻及其年幼子女和已婚但未另立门户的子女组成),规模大小不一,小的有二三户,中等的十户左右;大的可至二三十户。主要生产资料常耕地、水旱田分为纹茂共有、几户伙有、不完全的一户所有三种占有形态,尽管各纹茂的发展程度不一,但一律都归某个纹茂统一使用。生产集体进行,有严格的性别分工,即妇女负责插秧、除草、收割等,男子负责犁耙田、浸种、播种、灌溉、挑稻等。收获的粮食以户为单位平均分配,但事先要扣除种子粮、稻公稻母(“谷魂”)粮、聚餐粮、“公家粮”、青年粮等。纹茂有头目“俄布笼”(家族长),或称“畏亚”(意谓“犁第一道犁路的老人”),由年长辈高、有丰富的生产经验和传统知识者充任(丧妻者无资格)。一般兄终弟及或由长子继承。他除领导生产、主持产品分配和宗教仪式以及调解内部纠纷外,负责处置与其他纹茂的大事。他的意见没有强制性质,凡重大问题都由大家民主讨论决定。受国民党政府统治的影响,20世纪四五十年代有少数纹茂的发展处于畸型状态,即私有制已占绝对优势,存在着严重的经济剥削、政治压迫。 旧时海南岛五指山地区黎族有血缘关系的家族名称。“纹茂”,黎语音译,意为“大伙一起做工”,汉称“合亩”。成员包括有血缘关系的农户,也包括没有血缘关系的外来户“龙仔”、“工仔”,规模一般在二三户到七八户之间,个别达二十多户。合亩成员统一经营耕地。共同劳动,按户平均分配产品。由“亩头”(黎语称“畏雅)管理生产和分配。合亩有三种:①由有血缘关系的父子兄弟组成,耕地合亩公有共耕,产品按户平均分配,亩头只多分“稻公稻母”,合亩成员有相互帮助的义务。②包括部分“龙仔”、“工仔”,耕地和牛大多归几户伙有,少数属一家私有,合亩共有很少。亩头和亩员一起参加劳动,但比“龙仔”少,亩头兄弟出租耕牛、放债。分配时亩头多占产品,其余按户平分。③包括大量外来户,耕地和牛大部分归亩头父子及其兄弟伙有或一家私有,亩头全家不参加或很少参加劳动,负担主要劳动的是“龙仔”、“工仔”,亩头占有大量产品。 黎语音译,意为同宗家族,亦称翁统打(合伙共耕田地)、翁堂沃工(大家合起来做工)。旧称“合亩”。黎族父系大家族共耕公社的管理机构。流行于现今的通什市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部分地区。小者三五户,最大者二三十户不等。分三种类型:(1)直系亲属纹茂,系由父子、叔侄、兄弟组成。俄布隆(亩头)论辈排位,世袭制。(2)旁系亲属纹茂,系由一个氏族为主体,吸收旁系亲属或亲戚参加。俄布隆由本氏族的人担任,世袭制,旁系亲属和亲戚无权撤换。(3)混合纹茂,系由两个以上氏族的农户或吸收外地贫苦、逃难的农户组成。俄布隆由占有村寨主要生产资料的氏族内的人担任,俄布隆若管理不善或荒年歉收,可在第二年初春时将其撤换,另选别人接任,或把混合纹茂分成若干个纹茂。纹茂担负着社会的政治、经济和生活方面的管理。其生产资料(主要是耕地和耕牛)一般分纹茂所有、纹茂内几户伙有和一户所有三种,均由纹茂统一使用,不按交出耕地、耕牛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在一般情况下,耕地或耕牛所有者可以自由租佃、抵押和买卖,并按父系继承。产品的分配方式多种多样,纹茂内以一家一户为单位或几户伙同进行生产所得的产品,出租土地、耕牛所得的地租、牛租和其他收入,均归该户或几户所得,不归纹茂分配。纹茂共耕所得产品,由俄布隆主持分配,按传统习惯,在全部产品中先扣除公共开支,如种子、公用粮,留给俄布隆夫妇享用的“稻公”、“稻母”等外,剩下的按户平均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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