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胡琴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胡琴分类:【传统文化】 乐器名。古时,泛指一切从域外传入的弦乐器,如琵琶、月琴、五弦、忽雷等。故古代所谓胡琴往往名同器异。唐代段安节《乐府杂录?琵琶》:“文宗朝,有内人郑中丞善胡琴,内库有二琵琶,号大小忽雷。”此指琵琶。元代杨维桢《铁崖古乐府二?张猩猩胡琴引序》:“胡琴在南为第二弦子,在北为今名,亦古月琴之遗制也。”此指月琴。《元史?礼乐志》:“胡琴,制如火不思,卷颈。龙首,二弦,用弓捩之,弓之弦以马尾。”此指拉弓乐器。今传统戏剧中所用的京胡、二胡、四胡、板胡,通称胡琴。 中国传统弓弦乐器。现在民间通称的胡琴,是琴杆上部设有木轸,下部有琴筒,蒙蛇皮、蟒皮、薄木板、简壳等做共鸣膜,膜上置马,左手按弦,右手持马尾弓拉奏的乐器。故二胡、四胡、京胡、板胡、坠胡、粤胡、二弦、马骨胡等,均可称为胡琴。 胡琴的前身可能是唐代出现于我国北方奚族中的奚琴。它有两根弦,用竹片在两弦之间擦弦发音。宋代又称为嵇琴。有很高超的演奏技巧。北宋沈括在《梦溪笔谈》中记述嵇琴流行与演奏情况的同时,也记述了用马尾弓拉奏的马尾胡琴的出现。在此后的岁月中,这两种乐器相互吸收融合,逐步形成现在意义的胡琴。明末以后,随着各种地方戏曲的发展,胡琴类乐器广泛应用于戏曲伴奏与器乐合奏之中。其乐器性能、演奏技艺和曲目也日臻完善。 中国古代弦乐器。可分为泛称与专称两种。泛称者,中国古代对周边各少数民族琴类乐器(如琵琶、三弦、火不思等) 的总称。专称者,始于元代,宫廷宴乐中用之。用形与 “火不思” 相似,琴首雕有龙头,二弦,用马尾弓拉之以发声。南方又称为 “第二弦子”。教坊乐工多精于此艺。至明代,四夷乐舞用之。清代除胡琴外,另有一种 “番部胡琴”,其琴筒为椰壳,琴杆为竹棍,琴弓亦以竹杆系马尾,其功?,则与 “胡琴”、“奚琴” 等大同小异。此后,胡琴功能不断改进,种类增多。今日常见者,又可根据其形制及功用的不同,分为二胡、 京胡、极胡、 粤胡等不同类型的胡琴。 ①唐宋时来自北方和西方各族拨弦乐器的统称。如琵琶、忽雷等。②拉弦乐器。最早载于宋沈括 《梦溪笔谈?凯歌》:“马尾胡琴随汉车”。元时用于宴乐。《元史?礼乐志》载:“胡琴, 制如火不思,卷颈,龙首,二弦,用弓捩之,弓之弦以马尾”。今用者琴筒以蛇皮或桐木板蒙面,筒上装琴杆,杆端设木轸二或四, 从木轸到筒底张弦。琴筒面置琴玛架弦, 以弓张马尾纳二弦间。奏时左手按弦、右手拉弓,使马尾擦弦而发音。有二胡、京胡、板胡、四胡等不同形制。用于独奏、伴奏和合奏。为现代民族乐队中常乐器。 蒙古族擦奏弦鸣乐器。《元史?礼乐志》中云:“胡琴制如火不思,卷颈龙首,二弦,用弓捩之。弓之弦以马尾。”《蒙古秘史》载:蒙古主儿勤部有一位娘子,名曰忽兀儿臣,蒙古语即是胡琴手。耶律楚材随成吉思汗西征,1220年作有七绝《赠蒲察元帅七首》:“碧冉官妓拨胡琴。”渐西本小字夹注:胡琴“案蒙古人呼为扣肯儿”。“扣肯儿”即是忽兀儿的另一音译。13世纪成书的《成吉思汗箴言》中云:“您有忽兀儿、抄儿的美妙乐奏,……您是普天下的英主――成吉思汗。”蒙古胡琴具有多种形式,据说最早的筒形共鸣箱是截取羚羊角制作的。明清以来,随着说唱音乐的高度发达,出现了四根弦的胡琴,清人称之为“提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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