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赦宥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赦宥分类:【传统文化】 免罪或减罪。宋代的赦宥,名目有四。(1)大赦。这是全国性的赦宥。一般的大赦,凡杂犯死罪以下全部免罪释放;遇到非常覃庆,则连常赦所不原者亦咸除之。(2)曲赦。这是局部地区的大赦。赦宥的规格与大赦同,只是仅仅施行于一路或两路、一州或数州之地。(3)德音。其特点是“比曲赦则恩及天下,比大赦则罪不尽除”(《玉海》卷六七)。一般是将死罪及流罪降等,其他轻罪释放。(4)录囚。录囚在前代是“决冤滞”性质的司法措施,在宋代则纯粹是一种恩宥制度。每逢祁寒盛暑,或雨雪稍愆,在京师则天子亲录系囚,诸路则遣官按决。一般是将杂犯死罪以下降等,杖、笞等轻罪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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