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亭长制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亭长制秦汉以来,二十五户民家以上可立社,八十户为一里,十里为一亭,为乡以下的一种基层行政机构。置亭长,多以服兵役期满之人充任,职司关照行旅、课征赋役、缉捕盗贼、传达政令、治理民事等。始于战国时在国与国间边境设亭以防御敌人。秦汉时设于乡村,城内和城厢的“都亭”及城门的“门亭”,其职掌与乡村亭长同。东汉后渐废。隋、唐采用其名作流外之称号。唐代尚书省各部在都事,主事下设亭长,负责省邸的门户开关和通传事务,为中央官署中之最低级事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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