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鱼鳞图册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鱼鳞图册分类:【传统文化】 明代全国土地总清册。为征派赋役的主要根据。元代末年,曾在江南余姚、婺(wù务)州、上虞等丈实田亩,编行“鱼鳞册”。明太祖洪武二十年(1387),派国子监学生到全国各地丈量土地,以交赋粮10000石之区域为一区,把一区所有耕地编为一册,册中画上各田地方圆形状,编上号码,写明四至,面积和田主姓名,并注明土地性质、等级。图册中土地图形重重叠叠,呈鱼鳞状,故名。与以户口为主之“黄册”(见“黄册”条)互为补充,“鱼鳞册为经,土田之讼质(就正)焉;黄册为纬,赋役之法定焉”(《明史?食货志一》)。 明代为征派赋役和保护土地封建所有制而编制的土地簿册。洪武二十年(1387年)命各州县分区编制土地册,以土田为主,分别详细列载地名、面积、地形、土质以及业主姓名,一式四份,分存于各级官府,作为征税依据。因册上所绘田亩依次排列如鱼鳞,故名。鱼鳞图册是我国较完备的地产纪录,也是一种结构严密、结构完整的赋役管理制度。 洪武二十年(1387)明政府经过普遍丈量土地编造土地登记册。清册中详细登入每块土地的编号、土名、地主姓名、亩数及四至、还把每块土地的形状绘制入册,因挨次排列似鱼鳞、故名。鱼鳞图册与黄册(户口簿册)两相配合、做为征收田赋的依据。明万历鱼鳞册一本、28×34.8厘米、木刻蓝印本、填墨字。其中登入祁门县(安徽省南部) 属八保八十一号至八保九百七十六号范围内的土地,每页有 “祁门县印”骑缝印、折缝印有“祁门县鱼鳞册”六字。清康熙鱼鳞册两本、第五、第六土地清册。22.5×28厘米、第一页印“休宁县推政所”。其中登入休宁县 (安徽省南部) 十六都一图八百号至一千二百号土地,详细记入了从康熙年间一直到民国初期的土地和地税的增减以及地主更人情况,每增补一次都盖上记录人的私印和 “清厘局验对挂记”官印,每页有“休宁县印”骑缝印。这三本鱼鳞册对研究明、清乃至民国年间的田赋制度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现藏辽宁省博物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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