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Constitution of U.S.A |
类别 | 英汉百科知识 |
释义 | 【Constitution of U.S.A】 中文:美国宪法 【释文】:美国的根本大法。于1787年在费城经宪法会议起草并通过。1788年生效,1791年又加入人权法案的10条修正案。它历经多次修正案和美国司法解释的变化,是世界上历时最长的成文宪法。宪法制定了三权分立的体制,并规定行政、立法、司法的权限,以有效制约和平衡制度,防止任何部门擅自滥用权力。同时规定建立两院制的国会,众议院议员按各州人口数的比例分配,每两年选举一次;参议员每州两人,每六年选举一次。总统通过选举产生,每四年一次。最高法院和其他多级法院具有司法权。除外,美国宪法还包括“人权法案”,保证个人自由不为政府侵犯。美国宪法创立了双重式政体,既确定联邦政府的权力,也保留了各州的自治权。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