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人民币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270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的名称。以元(圆)为单位。其符号为“$”,读音同“元”。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时开始发行。从此逐渐取代了原有的华北的冀币、山东的北海币、西北的边币、东北的地方流通券、内蒙的地方流通券、新疆元票等地区性货币。1959年7月在西藏地区,人民币亦取代了藏币。禁止金银、外币在市场上流通,并废除国民政府发行的各种货币。从此,人民币成为全国统一流通的法定货币。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巩固币制,1955年3月1日起,发行新人民币,以代替原面额较大的旧人民币。新人民币1元折合旧人民币1万元。现行人民币主币面额有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辅币面额有5角、2角、1角、5分、2分、1分。1元等于10角,1角等于10分。人民币的发行权集中于国务院,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发行。 人民币renminbi中国的法定货币。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时发行。人民币发行后,先是与原有各解放区的货币固定比价流通,随后开始逐步收回各解放区的货币,1951年4月全部收清。原国民党政府的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每解放一地立即予以收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除西藏外,人民币成为我国统一的、稳定的货币。为消除通货膨胀的遗迹,1955年3月1日起发行新的人民币,以代替原来面额较大的旧人民币,新人民币1元兑换旧人民币1万元。人民币是独立自主的货币,国家规定,人民币只能在国内市场上流通,禁止携带出境,也禁止金银和外国货币在国内市场上流通,使人民币不受国际金融市场变化的影响。人民币对外币的比价由国家根据国内外市场情况确定予以公布。人民币的发行权集中在国务院,由中国人民银行具体发行。人民币没有规定含金量,它的稳定不仅依靠国家拥有黄金外汇储备,同时也由国家掌握着大量的商品物资作保证。国家按照货币流通规律自觉地组织商品可供量与货币购买力的平衡,就能保证人民币币值的稳定。 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时发行。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币成为独立、稳定、统一的货币,其发行权集中于中央,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为国家货币发行机关。目前市场上有纸币与金属币混合流通。人民币以元(圆)为单位,1元等于10角,1角等于10分。人民币没有法定的含金量,但它仍是黄金的价值符号,执行价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等职能。随着对外经济往来的广泛开展,作为国际计价、结算手段的作用也愈益重要。 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第1套:1948年12月1日起,至1953年发行,面值自1元至5万元,有62种版。票幅自54mm×114mm,至78mm×140mm。1955年5月10日停止使用。第2套:1955年3月1日起发行,面值自1分到10元,有16种版。票幅自43mm×90mm,至87mm×211mm。1元新币折合旧币1万元。第3套:1962年4月15日起发行,面值自1分到10元,有13种版,票幅自43mm×90mm,至73mm×158mm。有的流通至今,如“大团结”10元券。第4套:1987年4月27日起发行,面值自1角到100元,有14种版。票幅自52mm×115mm,至77mm×165mm。第5套:1999年10月1日起发行100元券(1999年版),票幅77mm×155mm,具有10种防伪特征:❶固定人像水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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