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cong zibenzhuyidao shehuizhuyi de guodushiqi
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对私有制进行改造,把多种经济成份改造成为以社会主义经济成份为主体的经济,这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的时期。在中国是从1949年到1956年。
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不同于以往的社会更替。在社会主义以前,无论是封建社会代替奴隶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代替封建社会,都是一种剥削制度代替另一种剥削制度。由于它们的所有制基础都是私有制,因此,新的剥削制度可以在旧的剥削制度内部产生。这种社会的更替也需要经过革命,但这种革命,是以新的剥削阶级夺取政权而告终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公有制和私有制是根本对立的,它不可能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产生。只有在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才能建立起社会主义公有制。
过渡时期的主要任务,就是实现主要生产资料的公有化和对个体经济、资本主义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使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为此,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必须实行生产资料的国有化,用暴力手段没收大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把它变为国有财产,从而在工业、银行、交通等经济领域建立起强大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牢固地掌握国家的经济命脉,使无产阶级专政具有强大的经济基础。与此同时,对中小资本家采取赎买的办法,通过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将它们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对大量存在的劳动者的小私有制,既不能采用暴力没收,又不能采取赎买,只能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起来,通过合作化的形式,逐步引导他们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在经济领域中,一般都存在着多种经济成份,其中基本经济成分有三种,即社会主义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与此相适应,存在着三种阶级力量,即无产阶级、资产阶级和农民阶级。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两个阶级之间的矛盾,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两条道路之间的矛盾,是过渡时期的主要矛盾。为了保证社会主义战胜资本主义,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必须强化国家机器;发展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改造小私有制,逐步将非社会主义经济成份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经济成份,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从而完成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
我国是在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取得民主革命胜利后,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在1952年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即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基本上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总路线的实质,是把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改造成为公有制。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中,我国实行了赎买的办法,运用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通过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把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在对农业和手工业的改造中,采取了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组织起来的办法,引导他们走上了合作化道路。农业合作化采取了三个互相衔接的形式和步骤,逐步过渡,即由互助组,发展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把个体私有制改造成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手工业合作化是从手工业供销合作小组,到手工业供销合作社,再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三个循序渐进的步骤。我国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是与社会主义工业化结合进行的。1953年到1957年,我国胜利地进行了以156项重点工程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为完成对私有制的改造奠定了物质基础。到1956年,全国大部分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改造,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本确立,它标志着过渡时期的结束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开始。
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后期,工作上出现了一些偏差。如农业合作化和对手工业、个体商业改造的速度过快,要求过急,工作不细等等。但是,我们能够使一个经济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转变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这的确是一个伟大的创举。它不仅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而且丰富和发展了马列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