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会同馆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会同馆元官署名。掌接待与引见边地诸族官员及外国使者。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始置,属礼部。 126 会同馆官署名。为元、明、清三代朝廷接待少数民族官员及外国使臣的机关。元朝至元十三年(1276)始设,取代前朝的四方馆。掌通译、伴送、点视贡物及在馆内互市等事。由礼部尚书主馆事。明弘治五年(1492)以礼部主客司主事一员提督馆事。清乾隆十三年(1748)将四译馆并入,更名为“会同四译馆”,以礼部郎中兼鸿胪寺少卿提督馆务。部属有大使、序班、通事等官。于光绪二十九年 (1903) 废除。 会同馆官署名。元代置。掌接待番蛮来朝官员。《元史·百官志》: “会同馆,秩从四品。掌接伴引见诸番蛮夷峒官之来朝贡者。至元十三年 (公元1276年) 始置。二十五年罢之。二十九年复置。元贞元年 (公元1295年) 以礼部尚书领馆事,遂为定制。礼部尚书领会同馆事1员,正三品; 大使2员,从四品; 副使2员,从六品。提控案牍1员,掌书4人,蒙古必阇赤1人,典给官8人。其属有收支诸物库,秩从九品。大使1员,副使1员。” 会同馆元、明、清三代为接待来访少数民族官员和外国使节而设的机关。承袭隋、唐、宋代“四方馆”而来,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始设。隶属于礼部,馆内事务由礼部尚书兼管。主要职责为陪伴、迎送来访人员,充当翻译,点视贡品及商议互市有关问题等等。明弘治五年(1492年)改为由礼部主客司主事(一人)处理馆内事务。清乾隆十三年(1748年)与回译馆合并,更名为“会同四译馆”,其职能基本未变。 会同馆元、明、清三代所设接待少数民族官员及外国使节的机关。元至元十三年(1276)因袭隋、唐、宋代“四方馆”而设。隶属礼部,由礼部尚书兼领馆事。专事翻译、陪伴、迎送、点视贡物及在馆互市等事宜。明弘治五年(1492)改以礼部主客司主事一员提举馆事。清乾隆十三年(1748)与四译馆合并,更名“会同四译馆”,以礼部郎中带鸿胪寺少卿衔兼摄馆事,三年更换一次。下设大使(掌馆舍)、序班(掌教译字生)、通事、经承等官。总司在京之食宿招待及传习语文翻译等事。光绪二十九年(1903)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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