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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传闻证据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传闻证据

亦称“传来证据”。与“原始证据”相对。通过第二手或者第三手以上间接传闻获得的证据。这类证据大致有三种情况: (1)带到法庭的书面陈述; (2)在审判庭外作的书面陈述或者陈述笔录; (3)在审判庭上所作的传闻陈述。对于第一种情况,凡采言词原则的国家,大都不作为证据。第二种和第三种可否作为证据,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各异。美英法系国家重视当事人的反驳发问权,故第二种和第三种传闻证据一般不可作为证据。大陆法系采职权原则,重在调查证据的程序,依照直接审理原则,借以发现证据的证明力,形成正确的心证,所以第二种和第三种传闻证据也可作为证据使用。我国也不排斥对传闻证据的使用,通过传闻证据可以查核原始证据。在没有原始证据的情况下,数个传闻证据经查实,如能得出合乎规律的结论,证实犯罪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仍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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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17: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