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伦理社会主义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伦理社会主义19世纪末由马堡学派的柯亨等人提出的学说。流传于德、意、俄等国。把康德的伦理思想作为社会主义学说,把社会主义看成一种抽象的道德概念,主张“只要社会主义建立在伦理学唯心主义基础上,它就是对的”。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特征是康德的“绝对命令”的道德原则已成为人们普遍的行为准则,其理想和目标就是实现康德的“道德完美”。强调用“全人类团结”代替阶级斗争。 伦理社会主义新康德主义的社会历史观,其理论基础是目的概念,目的是认识论中作为“自在之物”诱使人类不断追求的东西。伦理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观点是由柯享、文德尔班、伏尔特曼等人提出来的。他们认为,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道德观念的进步,真正的社会主义应该是伦理社会主义。马克思只注意了改造经济关系的问题,忽视了道德问题的研究,因此不能导致社会主义,只有康德才是社会主义之父。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