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伯利兹国民议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伯利兹国民议会伯利兹立法机关。实行两院制,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任期5年。参议员8人,由总督任命。其中总理提名5人,反对党领袖提名2人,另一名由总督和伯利兹顾问委员会商定。众议员共28人,由普选产生,每个选区选举1名。议会有权修改宪法的任何条款。总理及其内阁对议会负责。当议会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时,根据总理的提请,总督可以解散议会,并要求重新选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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