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贸易政策
保护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对国际贸易活动采取干预和管制的基本立场,采取各种措施干预对外贸易,以保护本国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的竞争,并对本国出口商给予优惠和津贴,奖励出口。“奖出限入” 是保护贸易政策的基本特征。但在不同时期,其内容也不尽相同。
重商主义时期是欧洲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它发生于15世纪,全盛于16—17世纪,18世纪趋于衰落。其观点是只有金银货币才是财富,对外贸易是获取财富的源泉。为了积累国内财富,主张国家必须干预对外贸易,扩大出口,限制进口。在重商主义晚期,执行了以下内容的保护贸易政策:
❶限制输入政策。禁止若干商品,尤其是奢侈品的进口; 课征保护关税,限制国外商品的进口。
❷促进出口的措施。对本国商品的出口,给与津贴; 出口退税; 禁止重要原料的出口,但许可自由输入原料,加工后再出口; 减低或免除关税; 实行独占性殖民地政策,使殖民地成为本国制成品市场和原料的供给地。
❸其他措施。保护农业,英国在1660—1689年间,通过若干法令限制谷物的进口,产生了谷物法; 英国政府通过职工法,鼓励外国技工的移入,以行会法奖励国内工场手工业的发展; 1651年英国通过重要的航海法案,该法案规定,一切输往英国的货物必须用英国船载运或原出口国船只装运,对亚洲、非洲及北美的贸易必须利用英国或殖民地的船只; 奖励人口繁殖,充裕劳工来源,降低劳工成本。
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保护幼稚工业的贸易政策。美国、德国和法国等后起的资本主义国家为了保护本国新兴的民族工业,抵制英国经济力量的侵入,一直采取保护贸易政策。其主要办法是提高进口商品的关税。美国从19世纪初期就不断提高关税,1816年关税税率为7.5—30%。1824年平均税率为40%,1828年平均税率提高到45%。它使美国工业得以避免外国的竞争而顺利发展。
德国在19世纪70年代以后,新兴的产业为了避免外国工业品的竞争,使之能充分发展,便不断实施保护贸易措施。1879年,俾斯麦改革关税,对谷物、钢铁、化学品、纺织品等征收进口关税,并不断提高。1898年,又通过修正关税法,德国成为当时欧洲实施高度保护贸易政策的国家之一。
对德国执行保护贸易政策影响极大的是李斯特的保护幼稚工业的贸易理论。李斯特的保护贸易理论的积极一面在于,其保护的对象以将来有前途的幼稚工业为限,对国际分工和自由贸易的利益也予以承认。换言之,他主张以保护贸易为过渡时期,而以自由贸易为最后目的,其保护也是有限度的,不是无限期的。其理论对经济不发达国家具有重大参考价值。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 “超保护贸易” 政策,它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盛行。在这一阶段,资本主义经济出现了以下特点: 垄断代替了自由竞争; 国际经济制度发生巨大变化;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发生空前严重的经济危机,市场矛盾进一步尖锐化,使超保护贸易政策发展到空前的规模。
1933年经济大危机后,许多资本主义国家提高了关税,实行外汇限制、数量限制; 同时,国家积极干预外贸,鼓励出口。
超保护贸易政策的特点是:
❶保护的对象扩大了。不但保护幼稚工业,而且更多的保护国内高度发展或出现衰落的垄断工业。
❷保护的目的变了。其目的不再是培养自由竞争的能力,而是巩固和加强对国内外市场的垄断。
❸保护转入进攻性。
❹保护的阶级利益以一般的工业资产阶级利益转向保护大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
❺保护的措施多样化。
❻组成货币集团。
1973—1974年的世界经济危机使资本主义世界的贸易自由化倾向于停顿,新的贸易保护主义产生。1980—1982年发生的战后最严重的世界经济危机,导致新贸易保护主义浪潮的进一步高涨,它有以下几个特点:
❶非关税壁垒逐渐取代关税壁垒而成为限制进口措施的重点。经过关贸总协定下的多轮关税减让谈判,世界各国的关税普遍下降,这使得关税限制进口的作用相对下降。取而代之的是日益加强的非关税壁垒。主要表现在: 非关税措施的利用范围不断扩大; 各种歧视性的非关税措施明显增多,非关税措施的项目、规则和实施程序进一步繁杂。
❷多国奖出限入措施的重点从限制进口转向鼓励出口。主要是从经济、组织和精神上加强了鼓励出口的措施,以扩大商品出口。
❸被保护的商品和被限制进口的商品日益增多。如: 纺织品、服装和鞋,钢铁,电子产品,造船业,汽车,化工产品以及劳务等方面。
❹贸易摩擦不断加深并导致大规模的贸易战。
必须强调,近年来超保护贸易政策已成为西方发达国家对外经济政策的主要内容。以强化非关税壁垒为重要特征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恶化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和国际收支,导致它们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进一步下降,并严重危害它们的经济发展。总之,发展中国家是发达国家超保护贸易政策的受害者。因此,发展中国家必须团结一致,揭露和抵制新贸易保护主义,为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