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保辜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保辜中国旧律规定的限期保养被打伤者,再根据伤情而论罪的一项制度。凡殴人致伤,伤者死生未决,官府责令加害者立限,为伤者治疗。如伤者在限内因伤致死,以杀人论;不死,以伤人论;伤者康复,可以减、免刑罚。《急就篇》:“疻痏保辜諕呼号。”颜师古注:“保辜者,各随其状轻重,令殴者以日数保之,限内致死,则坐重辜也。”《唐律疏议·斗讼律》:“诸保辜者,手足殴伤人限十日,以他物殴伤人者二十日,以刃及汤火伤人者三十日,折跌支体及破骨者五十日。”历代沿用此制,明、清律并有宽限保辜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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