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保辜者手足殴伤人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保辜者手足殴伤人刑名。保辜,即被保等候处罚的罪人。《元史·刑法志》: “诸保辜者,手足殴伤人,限10日。以他物殴伤者,20日。以刃及汤火伤人者,30日。折跌支体及破骨者,50日。殴伤不相须,余条殴伤,及杀伤者准此。限内死者,各以杀人论。其在限外,及虽在限内,以他故死者,各依本殴伤法。他故,谓别增余患而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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