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百科知识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假释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假释

又称“假出狱”。对被判处徒刑的犯罪分子附条件提前释放的一种刑罚制度。为英国首创。根据我国刑法,适用的条件是:1.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原判刑罚执行1/2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执行10年以上(特殊情况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3.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假释的考验期,判处有期徒刑的为尚未执行完毕的刑期,判处无期徒刑的为10年。在考验期内未犯新罪的,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如果再犯新罪,撤销假释,把旧罪尚未执行的刑罚同新罪的刑罚实行并罚。

假释

又称“假出狱”。指对未服完刑期的犯人,暂时予以释放,经过在狱外一段时期的考验,如果再未发生新的犯罪,即认为原判刑罚已执行完毕。假释制度萌芽法国,只适用于幼年犯。19世纪初英国制定一种“释放票”,对表现好的犯人发给释放票,恢复其被监视下的自由,以后逐步发展形成为制度性的假释,为各国所仿效。但是对于适用假释的条件,各国规定不一。按照中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假释的适用条件是: (1) 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且已经执行了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 (2) 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被认为释放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假释的考验期限; 有期徒刑为未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为10年,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公安部门是罪犯假释考验期内的监督考察机关。如考验期满未发现有新的犯罪行为,即认为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如果再犯新罪,则撤销假释,将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和新罪所判处的刑罚,按数罪并罚规定合并决定执行的刑罚。

假释

对犯罪人在服刑达到一定时间有良好表现时而给予的有条件的提前释放的制度。假释的条件是:必须被假释者同意;犯人服刑已达被判刑期2/3且至少已满6个月;经法院审查案件的情节、行为人过去的生活及人格、服刑期间的表现、如获释放能以对社会负责的方式生活不再犯罪确有依据,释放犯罪者不影响维护法律秩序及社会安宁等。假释的时间相等于犯罪人被判刑期所剩余的未服时间,但最多不得超过5年。如属几种刑罚同时执行的情况,犯罪人已服刑达到刑期总和的2/3时,法院应依上述有关规定对该犯罪人作出假释的决定。有关缓刑的规定,一般均适用于假释。在假释期间,如违反有关假释的义务和规定,其假释即行被废止。假释期间如无导致可废止假释的原因,假释期届满时,其刑罚即宣告消灭。

随便看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0-2025 o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9/28 20: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