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邓小平最先提出的一项重大政策。邓小平在1978年底中央工作会议上指出: “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一部分人生活好起来,就必然会产生巨大的示范力量,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它地区、其它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使全国人民都能比较快的富裕起来。” 1980年1月,邓小平在中央干部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指出: 提倡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由于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多劳多得先富起来,这是坚定不移的。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符合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原理的,是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按劳分配简单地说就是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多劳动者劳动成果多一些,因而比起少劳动者和不劳动者来说必然先富起来,这是理所当然,没什么难于理解的,只要你承认按劳分配原则,就必须承认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的政策是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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