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1958年设立克拉玛依市,为自治区直辖市。同年7月,召开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市一届人民委员会,行使政府职能。至1967年,共选举产生过四届人民委员会,秦峰均为市长。1967年4月后,由军事管制委员会对新疆石油管理局、克拉玛依市实行全面领导,成立“政企合一”、“军干群三结合”的局、市革命委员会。1980年6月,局革委会建制被撤销,仍保留市革委会,其行政职能行使至1985年7月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出新一届人民政府之际结束。截至2003年,选举产生十一届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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